部下那幫人呼喊了聲:“好呐,打不死他,我們也會讓他在床上躺三年!給我打呀!”兩小我再次掄起棒球棍上去猛抽。張三在棍棒之下艱钜地爬起來,不防備頭上臉上被人狠狠地猛擊了向鐵棒,頓時身子一軟栽倒在雪地上。
部下仗義著人多,呼喝了一聲,“打啊,打!打死他!”人壯人膽,人多力量大。十多小我一齊掄起棒球棍打過來。
老潘頭倒是直點頭,“我此人吧,既然做事,就不會胡亂問,免得給自已找費事。想必這縷殘魂儲存起碼也有幾百年,既然叫殘魂,必定之前就被人做過手腳,抽去三魂七魄抽去其一,這幽靈就再難循環。就算他再牛逼,也是跟著時候的轉移成為孤魂野鬼。我想能儲存這麼久,或許厥先人是想找到修煉的邪術,把其先祖的殘魂修煉成形。練魂術也是玄門中的偏門左道,你要救人,大可將兩魂並在於魂,至於能修煉成如何樣,那就不得而知了。至於我感覺會比你尋覓固魂丹要輕易的多吧。”
老潘頭一邊喝一邊朝內裡看,隻見張三撅起屁股給人家打,不由的好笑:“方奇,你這位朋友頗是古怪,為甚麼不還手,還要撅著腚給人打?”
領頭的小青年悻悻踢了他一腳,罵道:“狗日的,你不是耐打嘛,起來呀,快起來。”中間的從速拉住他,小聲說:“炮哥,彆打了,你看,腦漿子都出來了!”
老潘頭朝前麵看了看:“他不會工夫?啊呀,如許會不會給打死啊。”看到那些人拿著鐵棒著對著張三一頓狂抽,很擔憂把他給打死了。
方奇把炮哥拖到張三麵前去他麵前一丟:“你把他身上的血跡舔潔淨我就饒你不死。”
久而久之,潘家人一個個就成了酒鬼,說千杯不醉萬人不倒那是吹牛皮,但是這六七十度的高濃度烈酒,他喝個一兩斤毫不成題目。方奇見三杯酒已經去了兩瓶,剩下的一瓶子酒也將近見底,又讓老闆娘拿三瓶來。
方奇夾著塊蘑菇吃,“他皮癢癢,想讓人給他抻抻,他丫的喜好玩,由他去吧。”老闆娘奉上三瓶酒,不無擔憂地問:“你那位朋友會不會給打死?”
不能怪他貪酒,而是他家人的傳統,盜墓人久在古墓裡做見不得人的活動。有的墓室已經封閉千年,內裡氛圍久不流利,氣味渾濁。有的古墓已經破壞,內裡陰濕氣和腐朽的氣味又是非常濃厚。以是下地之前必先喝幾口烈酒,一則驅寒祛濁,二則也能夠使本身陽火暢旺,少碰到陰邪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