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竹子橋要翻大竹山,爬到半山腰上,李福根聽到前麵叫,轉頭,隻見一個男人,手裡摸著根扁擔,在前麵急如流火追上來,嘴裡還在大呼:“騷老狗,你偷了我婆娘,明天我非打死你喂狗。”
苛老騷一戰成名,他之以是名聞文水,儘人皆知,就是這一戰的服從。
李福根還冇明白,苛老騷扭頭看他,他才覺悟過來是喊他,固然有些莫名其妙,狗叫總有啟事吧,白宗子都喊不住,他如何喊得住,不過還是叫了一聲:“莫叫了。”
苛老騷看著他,神采變幻不定,俄然間,他嘎嘎嘎的笑了起來:“你吃了狗王蛋,你竟然吃了狗王蛋。”
那狗咬得猛,兩排牙洞,血把褲腳都打濕了。
李福根駭得一下子跳起來,他發明他的聲音好象有些怪,竟好象有些狗叫的味道。
本來苛老騷這酒,有花樣,苛老騷這酒,名叫狗王酒,苛老騷偶爾透過點口風,說他這酒裡,泡著一枚一百零八歲的狗王蛋。
還要翻一個嶺子,中間卻下起雨來,有越下越大的架式,苛老騷道:“到白宗子家躲一下。”
苛老騷有些明白了:“你……你把狗王蛋吃了?”
“把酒葫蘆給我。”苛老騷在一塊石頭上坐下來,伸手,一眼看到李福根的腿:“你腳如何了?”
狗這麼一叫,李福根有些復甦了,看著苛老騷,道:“師父。”
嘔不出,李福根憋得麵紅耳赤,苛老騷卻愣在那邊,一張老臉,時而紅,時而白,彷彿想要生機,卻彷彿又有些無法,彷彿,又另有些彆的意義。
有酒水出來就好,李福根歡暢了,含在嘴裡,傷口也不包,就任他晾著,等著苛老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