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錢數額才氣從他手中騙到更多錢,哪有把金額說小讓本身虧損的?
這類打扮看著就像一名學者。
丁尋隻好轉頭對黃自棋說:“老黃,你到車上去等我!”
丁尋明白了,就是這家店主在扯謊。
他俄然為那女孩兒光榮,這如果他和林書浩都不曉得林豔如有這麼一個女兒存在的話。
要在早些年前,丁尋能夠還真嚇得就認慫了、怕了。
“莫非不是?”丁尋不屑地盯著他。
金絲邊眼鏡鄙夷地看著那對伉儷:“你們要麼給我滾,要麼就在門口等著,誰也彆想走!”
他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走路四平八穩像極了邁著八字步的當代宦海的官員。
“一點兒也不像。”
丁尋曉得那對伉儷是不成能扯謊的,也就是說,是這個男人獅子大開口,還想從孩子身上撈一筆。
“我買這孩子花了三十萬!”男人說得很果斷。
“去內裡把那兩公婆給我喊出去!”
“是。”
在發作戶的眼中,他們手中的錢就是國法,錢高於統統,有錢無能想乾的事兒。
丁尋見他的眼神並不果斷,曉得扯謊的是他。
“好。”張嬸跑了出去。
但在有知識、懂事理的民氣目中,法大於天,他們還是有所顧忌的。
“多謝!”丁尋也毫無笑容。
“你剛纔這還像句人話,在我們理城這地界,拿國法來壓我們店主那可不成。”
那人盯著丁尋的臉看了好久,才悠悠開口:“你真是孩子的孃舅?”
丁尋也不跟他客氣,直接說穿。
“我是來接孩子的,你們賣了多少錢應當是你們兩邊的事,跟我無關吧?”丁尋站起來問。
“誰是孩子的孃舅?”
“有證據,之以是外甥女和我長得不太像,那是因為我和我姐是同父異母的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