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纔那章為了節製3000字以下,免得單訂的同窗多花兩分錢,話留在這邊說。
“為甚麼要我選戒指?”我艱钜的問出。
“你看喜好哪個,奉告我。”合法我下定必死決計的時候,他俄然又說。
不是被狗仔隊拍到了吧?林澤豐也不是明星,為甚麼私餬口那麼多人重視?天哪,我們明天賦――明天就天下皆知了。另有――不是酒窖裡有攝像頭,把我們的過程全拍下來了,然後拿去做成狂野有色小電影在互聯網上賣吧?
不過,門外很沉寂。我哀思的明白,來者不是免費員或者快遞員,因為他們老是很冇有規矩的冒死按鈴,直到你跑得像逃命一樣的去翻開門。當然門外之人也不是我身邊的人,包含我娘在內,他們都有鑰匙。
“小新,在聽我說嗎?”他見我半天不說話,又問。
我的確莫名其妙,都被偷拍了,還要我挑選喜好哪一個?有錢人真變態!莫非他要買回家本身賞識嗎?還是――乾脆――隻能如許了――讓我死了吧!
“有事嗎?”我問,連本身都佩服本身的演戲功力,因為我的聲音聽來好安靜啊。
他頓了一下,有好幾秒那麼久,然後才說,“能開門嗎?我們得談談。”他語氣和順,另有點恐怕傷到我的謹慎。
基於六六手傷的原因,明天的更新還定在早晨八點吧,怕上午冇法完成,到時候又得拖,不如定個肯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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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幫你決定吧。”他一副息事寧人的態度。
感謝。(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岸,章節更多,支撐作者,支撐正版瀏覽!)
昨晚,不是一場夢,統統的事都產生過。而他一天也冇來找我,這是否證明他並不在乎呢?這是我的第一次,可不是他的,或許他底子不在乎。
“林副總,您是再向我求婚嗎?”我笑,感受門外的寒意滲了出去,直入我的骨髓。
我氣壞了,差點把門完整關上,隔斷這個無聊的男人,但偶然間一低頭,發明手中的不是雜誌,而是一本商品先容畫冊。再細心看下,竟然滿是各式百般的鑽石戒指。
我家在走廊的絕頂,門的一側是牆壁,以是隻翻開一條門縫的話,門裡門外的人相互看不到,也擠不出去,除非門外的是E.T,但對話是能夠的。
“是。”他簡樸的答覆。
我的心臟彷彿被甚麼抓了一把似的,發緊,並且火燒火燎的。他乾嗎要買戒指給我?賠償我?報歉還是示好?或者――難不成――他是在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