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萬”對方不甘逞強。

“既然冇有更高價,那麼這把長劍歸於瑟西殿下統統。”卡特敲響了身邊的金鐘。

要不要說的這麼快,你好歹躊躇一下啊,四十萬,本身統統的財帛加起來都不到四十萬。不得不說,刺客就是不如巫師有錢啊,本身搏命拚活的去刺殺一小我,要幾次的做好探查,把握好對方的行跡,偶然候幾天的暗藏,不吃不喝不動,這是如許還常常因為冇有合適的機會而前功儘棄,而巫師呢,躲在黑屋子裡偷偷地做幾管藥劑就有大把大把的款項上門,這太不公允了!一刹時這個刺客界的妙手都有些思疑本身的人生了。

大陸上的劍絕大多數都是重劍,合適大力的劈砍,為了保持強度,劍身就不能做的太薄。悄悄開釋看一個探知邪術,很奧妙的反應,本身的邪術像水一樣由劍身流過,不能深切到劍身內部探查,像是有著一層薄膜在反對。直接輸入魔力,長劍也是冇有反應,太像了,當初本身的手鐲也是如許,不管了,先買下來再說,回到教員那邊再好好研討。小女巫表示本身不差錢。

現在場上的其彆人已經退出比賽了。拿出二十萬金幣就為了買一把長劍,過分於豪侈,畢竟有二十萬金幣,都能夠武裝一個一百人的重甲小隊了。也隻要那些錢來的太輕易的人,或者有特彆需求的人纔會如許費錢,比如刺客,比如巫師。

“三十萬金幣”瑟西對於對方的身份是不加存眷的,米蒂亞一係的巫師,也不需求存眷對方的身份。當然,對於款項一樣存眷的極小,畢竟作為巫師,款項來的輕易。她買下長劍的目標很簡樸,研討一下,看會不會有特彆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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