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身!”有人彌補道,“教員,我也看到了,她明天吃麪包了……”
但母親說得不對嗎?孃舅不是整天酗酒如命,不是賣地賣樹賣牲口乃至賣糧食都要賭,母親又怎會擔憂?另有孃舅,那女人才十五歲半啊,母親怕她被你打了到時候她家告到派出所啊。
“貧民有錢買麪包吃就是小偷了?”從那一次被曲解起,鄭曉渝愛上了錢,之前她隻戀慕彆人有錢而不愛錢,那次後她真的愛上了錢,她發誓長大必然要賺很多很多錢,不要讓人家看不起她。
她實在不想嫁給邱亦澤,不過精確說,她和前次一樣,是不想活了。
邱亦澤是她的未婚夫,是一名脫銷書作家。她想寫揭穿邱亦澤阿誰偽君子的故事――固然她都不肯定,邱亦澤到底是不是偽君子。
鄭曉渝不知該從哪寫起,她從日記本上撕下了這頁。她再也不想看到它。她一個學漢說話文學的,寫出如許文筆,那天必然是糟透了,她想。五個多月前,她寫這篇日記那天跳樓他殺了,卻冇死成,反而成了個殘疾人。
她走了好幾裡路才找在找到孃舅。
鄭曉渝跪在草地上拉著孃舅的胳膊哭:“孃舅,媽媽想見你,媽媽快不可了,媽媽很想見你……”
她不是小偷啊,看著那些十塊二十的大麵額,她真的很想拿上一張,哪怕是隻細心看一下,二十元上麵的人到底長啥樣。可母親教誨她不拿人一針一線,她隻不過幫同桌從地上撿起了十塊錢,怎就成了小偷了呢?
“教員,就是她,我瞥見她……”
日記真是她寫的?她真的變得那麼狠心,那麼殘暴?殺人,天啊,小時候人家過年殺豬她家隻能殺雞,不是她野生不起豬而是父親嗜賭成性常常賣了過年豬。
就算他出軌了,她也不該殺他啊,殺了他,她不過獲得一點遺產,不殺他,她便有一個大火的韓流藝人老公,在中國這片熱土,那但是一台印鈔機啊。
母親不是病死的,而是冇錢醫病拖死的,這是她內心永久的痛。那年她十七歲,卻哭得像個幾歲大的小孩。
她想要給母親過生日。本身都從未吃過那種大蛋糕,她卻想給母親買一個,然後辦一個大酒菜,就像鎮上有錢人做壽一樣,請上很多人親戚來祝賀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