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貞說道:“這位樂君是我的朋友,今來本鄉,是為訪我而來。第三君,你說‘留下錢來’,不知是何意義?”
公然不錯,第三蘭接著說道:“刑雖能省,錢不能省。又再按律:‘贖耐,金十二兩’。也就是一萬五千。加上前者,隻要這短豎拿出六萬五千錢出來,俺便放他走。”
這時氣急攻心,憤怒之極,他伸手按住腰間的佩劍,挺身怒道:“我今來你鄉,是因與荀君有約,不肯為荀君惹下費事。要不然,爾等鼠輩,早被吾斬殺劍下!”
那佐史給他報訊時,隻說了樂進被圍在桑陰亭,冇說圍他的人是誰,當時荀貞得空細問,但在來的路上已經約莫猜出或許是朱陽裡第三氏的人。第三氏的族人很多,此中最出頭的有兩人,一個叫第三明,是第三家屬長的宗子,一個便是這個第三蘭,乃是第三明的幼弟。
荀貞蹙眉,心道:“‘吐唾沫辱人’如此定是無稽之談。樂進是個外埠人,隻是路過他們裡前,與他們無冤無仇,又怎會辱他們?‘打人’如此也不敷信,便有脫手,料來也是這第三家脫手在前。依我所見,樂進稟性沉穩,絕非魯莽之輩,要非被迫,斷不肯脫手打人的。”
荀貞不肯被傳出去一個“不恤稼穡”的惡名,雖急著去給樂進得救,但還是按下暴躁,一手挽韁,一手按住衣袍,筆挺地騎在頓時,衝張望的鄉民們叫道:“我今有急事救人,不得已乃走田間。凡田麥被我踩壞者,明日可去官寺要錢。”風馳電掣,幾個呼吸間,過了集市。
荀貞年紀悄悄,又是外村夫,第三蘭倚仗本族悍名,在鄉中暴桀已久,怎會將他看在眼裡?話語似恭,半步不肯相讓,說道:“這個短豎從我裡前過期,對俺裡門吐唾沫,欺侮我等!俺家世代豪傑,族氏顯耀鄉裡,豈能受此之辱?俺當即上前與之實際,他反脫手打人,……。”
第三蘭強詞奪理,說道:“此二人乃是擔當父爵,不可麼?”
荀貞心中稀有,臉上含笑,先給那被他砸到的少年報歉,隨後對第三蘭說道:“本來是第三君,久聞大名,今幸得瞻見,果如村夫傳言,威武雄渾。”表示樂進牽馬過來。
似為共同他的話,人堆裡擠出來兩個少年,皆鼻青臉腫。他接著說道:“荀君你看,把俺們都打成甚麼樣了?辱人再先,繼又打人,如此無禮,怎能容他輕巧疇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