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和陪審團聽到張狀師的話,籌議了起來。
"檢控方,辯白方的觀點,你們承認嗎?"審判長問道。
"張狀師,你救救我,我真冇有殺人,我是冤枉的。"
"張狀師,請重視你的話,你將為你說的話承擔法律任務。"檢控方辯駁了一句。
母親說完,對我暴露了慈愛的笑容。
"李密斯,你講的合情公道,如果冇有那枚鈕釦和那盤灌音帶的話,我們能夠真會信賴你說的話,可我們斷案講究的是證據,並冇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你殺了人。"檢控方說。
張狀師聽到審判長的話,笑的很高興。
"審判長,這位密斯承認殺人,理應讓她入庭。"張狀師倉猝說。
呆愣半晌,我回過神來。
很快,灌音帶裡的聲聲響起。
"真冇有。"
"檢控方供應的照片,不能作為證據,請出示新的證據。"審判長對檢控方說道。
固然她承認殺人,但案件還冇明白,讓她站在了證人台上。
嘎?
說不定明天就能出去了,我美美的想著。
我恨老天不公,本身已顛末端將近二十年的苦逼餬口,為甚麼奇蹟剛有點轉機,又要把我置於絕境。
"審判長,我恰好感覺她說的這些與本案非常有乾係,這是殺人動機。"張狀師當即辯駁道。
我微微低下了頭,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
"我的前夫崔大勇,他不是人,常常對我家暴,我受不了,就和他仳離了。我對將來的餬口感到心灰意冷,就在蓮花庵出了家。"
她接著說道:"兒子分開後,冇過幾天,崔大勇又來到了山上。我剛巧在廟外碰到了他,他把我拉到了絕壁邊上,對我不斷地吵架,還宣稱要殺了我兒子陽陽。"
在夢裡,一向有小我對我說,我殺了人。
她為甚麼要說本身殺了人?
可本身如何一點印象都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