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

"我一向在家。"

我手上帶著銬子,隻好舉起兩隻手,跟警花打了聲號召,真冇想到,在審判室裡,還能碰到個警花。

照片上的人,穿戴一身紅色活動衣,頭上戴著一個玄色的鴨舌帽,微微低著頭。

這到底是如何一回事?

TM的!

我迷惑地問道:"如何了?"

李隊長又拿出來幾張照片,照片上的"本身"仍然是那身行頭。

"抵賴是冇有效的,我們剛在你家拿到了那件活動上衣,這枚鈕釦的確是你衣服上麵的,你如何解釋?"李隊長的眼睛逼視著我。

我想,如果本身真是凶手的話,在他說完這些的時候,我必然會心虛。

不但找了一個和本身很類似的人,並且連穿戴打扮都一模一樣,還用心在監控錄相上麵走,把鋒芒指向我。

"你打過他一頓,並宣稱會殺死他,並且還說不消你親身脫手,這些話都有人能夠證明。"

本身隻能這麼說。

恩,必定是。

也不曉得過了多久,房間門翻開了。

我打動的想哭。

莫非她已經被哥漂亮的表麵迷住了?

林隊長說完後,兩眼非常鋒利地看著我。

警花秀眉緊皺,闡發著此中的一些疑點。

我兩手一攤,感受非常冤枉的說道。

證據?

"那便能夠申明,你很有能夠不在家,對不對?"

"你是不是叫林陽?"

壞菜!

我鬼使神差地朝她拋了個挑、逗的眼神,警花看到我的行動,眉頭一皺,瞪了我一眼,在我眼裡,她冇有瞪我,那是在跟哥拋媚眼兒,嘿嘿。

壞菜!

"我如何曉得如何回事,歸君子不是我殺的,我也冇有分開太小區,這是有人用心栽贓,你們不感覺這些證據來的太輕易了嗎?就彷彿是用心設想好的。"

我睜大眼看著那些照片,暴露了不成置信的模樣。

我氣的吼怒一聲。

"那不是我,我那幾天一向在野生傷,底子冇有分開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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