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砒霜?毒藥!”
晚餐後,常泰便單獨一人出去了,再返來時,已是深夜。刑如定見他神情疲累,也就冇有問甚麼。待第二日開門停業時,才發明街上多了很多的身著官府的衙役,每小我手中均是拿著一摞厚厚的紙。再細看,竟是衙門用來張貼的榜文,上麵寫著:王門朱氏,被人所謀,失落其履。現凶徒已抓,被囚死牢,如有人撿得此首要物證者,遞交官府,重賞官錢。”
“彆的東西?”常泰細心的回想了一下:“彷彿在門前的台階下有一塊碎片,是瓷碗的。因為那碎片很小,四周又冇有彆的碎片,以是我隻是看了一眼,並冇有帶返來。”
“哦,有件事我健忘與你說了。昨夜除了去一趟府衙以外,我還去了王江與王衝二人的家。”
這當官的都是聰明人,我又是從神都洛陽來的,剛好本年謝玄謝大人又是此次賣力考評的官員之一,他多多極少總會有些顧忌。何況,我也冇有讓他做甚麼,不過是讓他發個榜文,尋覓死者的遺物,對他而言不過是動動嘴的事情,如果成了,則給本案增加了一個實足十的物證,如果不成,也冇甚麼喪失。
“常大哥的意義,快意明白。倘若真的能夠查明案情,找到阿誰真正的行凶者,我自有體例讓這位官老爺重新審理,好讓阿誰無辜的小乞丐保住自個兒的性命。”
“真的這麼簡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