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加俸(下)[第1頁/共5頁]

“陛下。”

一個縣官,身兼後代縣書記、縣長、公安局長、法院院長等一係列的身份,應當做的事,是操心全縣數萬人的生存,任務很大,事情很沉重,一個好的縣官,真的是鞠躬儘瘁,既然支出的多,理應獲得更高的報酬。

但這個時候,誰也不能再勸了。

正三品銜,年俸一千二百石加五百兩銀子。

朱允炆要做的,就是包管朝廷能夠贍養這些乾部,並且養的非常好,如果如許的話你們還貪那就彆怪大明律下不留活口了!

“太祖天子開天辟地,是我漢人的大救星,慢說修二十年,就算兩百年,花數千萬兩,都是我先人應當做的,朕何德何能,配得上糜費國力,勞傷百姓之軀呢?”

本來奉天殿中很多人都已經對夏元吉瞋目而視了,聽到後者這麼一報數,也都內心一顫,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大明,費錢的處所現在看來確切很多啊。

但是賬不能這麼算啊,六十石糧食官員一年是吃不完,但家裡的餬口開消呢?

九品,年俸兩百石。

收吧,歸正我們的俸祿現在也高的充足納妾生子,大不了一輩子不經商唄,這稅又收不到我們腦袋上。

從二品銜,年俸一千五百石加五百兩銀子。

朝廷還要修路、通運河,黃河長江,水患幾次,休堤防汛更是刻不容緩。

“藉著加俸的機遇,朕恰好加定一下內閣的品軼。”

“都起來,彆磕了。”

殿中百官齊刷刷跪了一地,勸止道。

彆急,遲早有一天,這稅,朕會收到你們頭上的。

“朕即位這兩年,我大明的現銀支出越來越高,國庫也算充沛,加上朕又拔除了寶鈔,將來官員的俸祿,便以現銀加糧食的體例吧。”

大明的財務支出主體是什物稅,現銀一向緊缺,以是在發俸上,也是用糧食加寶鈔的體例來發放。

太祖定下的貪腐剝皮這一條,朱允炆從未想過改正。

權力越大,年俸越高。

三殿學士,領授正一品銜,年俸五千石加兩千兩銀子。

“商稅朕意定門路製,百兩以下二十稅一,千兩以下十五稅一,萬兩以下十稅一,十萬兩至百萬兩,八稅一,百萬兩以上,五稅一!”

誰敢貪,就殺誰!

朱允炆以目視不遠處陪侍禦前,賣力製定聖旨的翰林學子,後者忙提起筆來。

“商販,也是我大明子民,豈有無罪而妄加殛斃的事理,自本日起,我大明販子,無需再掛靠農、軍、匠之籍,查清戶籍,發放文牒,便是合法之民,普通經商,朝廷予以鼓勵,各地府縣應設商貿有司,用於辦理和核稽支出,訂立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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