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火繩槍[第1頁/共6頁]

郎官一一貫朱允炆這個天子解釋著這第一代火繩槍的弊端特性:“並且在燃發彈藥的時候,火光刺眼,極輕易灼傷眼睛。而在潮濕的環境下,火繩難於撲滅。”

比不過那些一年火繩槍、兩年燧發槍、五年火箭炮的攀爬科技樹,大明用了六年才造出火繩槍,朱允炆都不曉得本身這輩子有冇有但願活著的時候看到燧發槍的問世。

一聲巨響以後便是遮目標黑煙升起,等煙散儘,以朱允炆為首觀禮的一世人無不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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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帶朕去見地一下吧。”

填彈、封閉引藥鍋,撲滅火繩。

這東西,可比拿刀砍人來的快多了。

當然不成能,這裡不過是附屬大明軍火局轄製下的火器作坊罷了。

強弓,那可不是普通的士卒能夠拉開的。

作為一個對兵工體係毫無體味和知識儲備的穿越者,朱允炆獨一能做的就是鼓勵軍火局的匠戶自行改革締造,他將對於後代槍械的形狀描畫了出來,剩下的事情,都是這個時空的大明工匠自行闡揚實現的。

眼下大明的火器研發上差異較著,能力強大的火槍一堆的技術困難,應用道理簡樸的火炮反而每天都在進步,一旦軍火局霸占延時引爆技術,使火炮從動能打擊變成爆破殺傷,那钜艦大炮期間,就算實現了一半。

現在虞衡司正儘力研發,爭奪早日研討出第一款能夠帶到手上的機器腕錶,樣品倒是已經有了,就是太大,勒腰上還差未幾。

“大草原上用不到,西南能夠用啊。”

“降落口徑的好處在於減少潮濕對於火槍的影響。”

不管是火繩槍還是燧發槍,都不是無敵的存在。其關鍵地點就是因為煩瑣耗時的裝填彈。

“換槍。”

握動手裡這杆方纔出產出來,大要還存在淡淡油量的火繩槍,朱允炆由衷的感慨一句。

靠著撲滅外接引信擊動扳機,進而將槍膛內的彈丸發射出去構成殺傷,那麼其引火孔、引藥鍋就需求時候停止清理,以免呈現火藥殘渣梗阻。”

即便是在鴉片戰役前期,廣州十三行中外混居之地,依托傳統冷兵器和鳥銃為兵器的清兵,仍然在麵對高盧雞的小型戰役中占有完整的上風。

郎官撓撓頭,笑道:“不過這東西的殺傷體例可跟大炮完整分歧,因為炮彈的引爆技術臨時還冇有霸占,以是一向以來用的都是銅心鐵鑄的實心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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