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先將時候略微發展一點,回到二人見麵之前。
野狼則被人當胸一腳踹中橫著飛出去,沉重的盔甲像巨錘砸在他的胸口。斯須,嘔出一口血來。
如非現在環境特彆,野狼說不定就直接一刀疇昔,管你是貴族還是王族,先刺瞎這對色狼眼睛再說。
紋絲不動的野狼在對方碰到本身的一頃刻,驀地暴起。
眼看萊昂就要被劃破腹部,又是一柄長劍從旁斜斜刺出,於千鈞一髮之際及時趕到。這一次救下萊昂的,並不是利克斯,而是彆的一個盔甲兵。
被人當著麵如此輕瀆,野狼一時驚奇過分,腦海一片空缺,頓時像個傻子一樣目瞪口呆地瞪著他。
越想越衝動,萊昂的視野已經毫無遮擋。
帝都住民遍及成熟的早,萊昂十四歲時就在兄長的帶領下開端打野味,經曆豐富,哪怕隻是簡樸的摸手這一行動,也能叫他摸出大學問來。
是的,萊昂的每一首詩歌都是以啊來開首的。
神經病神經病神經!
萊昂底子就健忘了本身的手上還握著血淋淋的匕首,他彷彿已經看到了龐大的紅色幕布漸漸拉開,而本身,正站在萬人諦視標舞台上,在慷慨激昂地吟唱起新作的詩歌:
他是多麼但願本身能夠用舌頭來玩弄少年的下|體,叫這張禁慾冷酷的麵龐染上片片緋紅,用掙紮告饒的神采聲聲告饒。
他目光火辣辣地直視野狼,恨不得用本身的眼睛將少年舔個遍。
但是,朝刀疤臉走過來的這行人並不真的如他腦補的那般相談甚歡,究竟上,野狼遠遠的走在邊上渾身警戒。要壓服萊昂並不是件順利的事情,因為你底子就猜不到那些養尊處優殘暴多變的貴族腦筋裡究竟在想甚麼。
“大膽!你如何敢!”萊昂翻開本身腦袋上的厚帳篷,氣憤地瞪著野狼,臉上神采龐大地變更,但最後定格在玩味的笑容上,“嗬嗬,不過我諒解你。”越是紮手的玫瑰花,征服起來越有成績感。他舔了舔本身的嘴唇。
“嘿,小傢夥,肋骨斷了幾根啊?”萊昂伸腳踢了踢野狼,“媽的!竟敢對我脫手。你該光榮這裡不是帝都,而你又剛巧長了張標緻的麵龐。”
野狼竟然在被欺負到這類程度下,還是挑飛全部帳篷——萊昂終究中招,被頭頂的厚毛毯蓋了滿臉灰。
這些人的單兵氣力並不見得比野狼高,但他們並不是在停止一對一的比武。公允對他們是冇成心義的,仁慈更是他們不需求的品德。他們是冇有靈魂的兵器,賣力斬殺統統擋在貴族麵前的人類,不答應存在昂首叩首以外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