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通緝犯[第2頁/共4頁]

望著荏弱無助的少婦,李權文心生邪念,慢吞吞的伸脫手臂。

這件事情影響不大,但給女孩形成的傷害,遠遠超乎人們的設想,傳聞她每天早晨不能入眠,即使睡著過後也會做惡夢,驚叫著展開無助的雙眼。

李權文一拳打了出去,不輕不重打在少婦後頸,頓時讓她進入昏倒狀況。

該縣警方引發重視,頓時展開全麵調查,但是冇有發明李權文。

少婦逐步展開眼睛,麵對凶神惡煞的男人,的確嚇得花容失容,想要逃竄發明手腳被綁,就連嘴裡也是塞著布團,不能收回一點聲音。

為了把握大抵環境,我不得不假裝胡塗:“蕭警官要奉告我們甚麼事情?”

警方的最新質料顯現,前前後後三年時候,李權文犯下兩條重罪。

想要做到讓人昏倒,不是設想中輕易的事情,不像影視中隨便一擊就能勝利,力量太小毫無感化,力量過大抵人滅亡,除非受過專業練習。

顛末警方暗中搜刮,始終不能發明李權文,這件案子算是停頓了,幸虧馳名警察發明,案發過後一個鐘頭,懷疑犯已經分開本市,坐上火車前去彆的一座都會。

如許一個夜黑風高的早晨,李權文潛入肖密斯家裡,狠下心腸將她打昏,緊接著禮服她的兒子,最後又在翻箱倒櫃。

李權文再次消逝了,像鬼一樣平空消逝了。

李權文是個混蛋,比來幾年犯案在身,被公安局列為通緝犯。

“關於那具男屍的事情。”

按照少婦親口所言,以及樓下的監控錄相顯現,這名入室擄掠的懷疑犯,恰是具有前科的李權文。

“方纔表姐打來電話,說有首要事情奉告我們。”

李權文喝了半瓶白酒,眼神變得非常險惡,笑著提出下賤的要求。

固然肖密斯既怒又羞,但是為了兒子的安然,隻能任憑李權文擺佈。

伉儷兩人是做生料想,腦瓜子絕對不會笨,顛末當真籌議今後,決不等閒放過凶手,因而撥通報警電話,細心說出案發顛末。

李權文指了指床下的男孩,凶巴巴威脅肖密斯幾句,脫下褲子坐在床邊。

那是前年某天早晨,李權文蹲守都會一角,像匹饑餓的孤狼一樣,虎視眈眈留意著行人。

那邊的警方做過簡樸調查,李權文冇有到達那座都會,之前就已下了火車,天然也就斷了線索。

今後兩年時候,李權文呈現在幾座都會,不但放肆的突入彆人家裡,並且不顧結果侵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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