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析案[第1頁/共3頁]

衛奕道,“被害人乃黃淮新縣人士,名叫區楚修,被害時,隻要二十歲。三年前,他因家中父母急病雙亡,因而來到都城投奔親戚。不料,半路遭劫,不但身上財錢被搶,更是慌亂中一腳踏空,墜入低穀,左腿骨折,昏倒不醒。後被路人相救,經過都城名醫歐陽邈救治,才撿回一條命。

慕容晉點頭,“腐敗去大哀山,瞧見有衙役出冇,隨口問了問,道是西北洞窟發明白骨,官府封洞如此。此案隱蔽,長遠,線索未幾,又是麒麟上任後的第一樁案子,以是當時多問了兩句。”

“現場冇去瞧過,骸骨也未見著,單憑猜想的話,不好定論。”慕容晉答道。

衛奕道,“第一,高大勇身高五尺三寸,體格結實,麵留絡腮,一瞧便是粗暴之人。他既與區楚修有過口舌之爭,區楚修常日裡又並不寬裕。而區楚修竟然因為一句‘上等年貨’就跟著隻要一麵之緣的高大勇去了墳荒之地,此事未免分歧道理。

他傷愈,神馳都城繁華,因為人肥胖,腿腳受傷,乾不起勞力,便在歸雲樓做起小二。據歸雲樓的掌櫃回想,他是客歲過完年後不見的。歸雲樓初五開業,冇見他複工。因為他一貫脫手風雅,當時,大師都覺得他是尋著了親戚,在都城有了背景,不乾了,以是全冇多想。區楚修性子寡言,與歸雲樓簽下的是包身工,吃住全在樓裡,他失落後,掌櫃的將他的東西全扔給了街上的乞丐,漸漸也就淡忘了此人。

四人氛圍和諧,吃過午宴,慕容晉與衛奕前堂飲茶說話,白卿若帶沈月然向天井走去。

第三,是關於血足跡。

本來,此人某一日路經歸雲樓時,因為讓座、上菜之事,與區楚修生了吵嘴,令他自發被怠慢,因而挾恨在心。厥後他鄰近年關進城,見區楚修單獨一人在集市上采買,便起了壞心,以有上等年貨為由將區楚修騙到了大哀山西北洞窟中。

衛奕獲得應允,起家見禮道,“徒兒總覺此案疑點重重,不敷結案。”

此案距今一年多不足,若不是因為一次機遇偶合,區楚修的骸骨能夠會永久不見天日。但是,也恰是因為那洞窟隱蔽,距今一年多不足,說那血足跡是守墳人高大勇的才更加分歧道理。高大勇熟知大哀山,又曉得自個兒在洞窟中殺了人,就算他當時一時慌亂,倉促而逃,可他過後另有大把的時候能夠再去洞窟中清理打掃啊。就算他冇有使出將洞口封死或者一把火燒了的這類狠招,他也不會讓一隻血足跡留下一年之久,最後還成為了指向他的罪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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