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榷》說:“所掠輸共七千萬。約莫勳戚十之4、宦寺十之三,百官、商賈十之三。先帝減膳撤懸,布衣蔬食,銅錫器具儘歸軍輸,城破之日,內帑無數萬金。賊淫掠既富,揚言皆得之大內,識者恨之。”

魏忠賢在宮中藏起了大量的金銀,就是為謀逆籌辦的,而知情的寺人卻害怕連累而對崇禎帝坦白,那麼統統的事情便能夠說得通了。

毛奇齡在《後鑒錄》中也說:

“(大順軍)進拷索銀七千萬兩,侯傢什三,宦官什四,宮眷什二,估商什一,餘宮中內帑金銀器具以及鼎耳門環鈿絲裝嵌,剔剝殆遍,不及十萬。賊聲言得自內帑,惡拷索名也。

這個不幸的天子(我完整有來由再說一次他不幸),揹著這個鄙吝吝嗇的罪名背了整整三百六十九年,也給人罵了整整三百六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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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些記錄能夠看出李自成確切從北都城內掠得7千多萬兩的白銀,但這些白銀全數是出於拷掠富商、勳戚、官僚、寺人而來,大抵比例是侯門貴族30%,寺人寺人30%,統統的官員大臣20%,販子20%,加起來恰好是百分之百。

但是陛下隻查抄出魏閹四百多萬兩銀子,其他翅膀三百多萬兩,那哪內廷上千萬兩銀子去了那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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