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省長的設法也是履行中的一種體例,法律法規是做甚麼的?是用來製裁犯人的嗎?實在並不是,而是為了根絕老百姓犯法,讓他們曉得甚麼事情能夠做,甚麼事情不能做。以是罰錢隻是一種手腕,最首要的目標還是讓老百姓遵紀守法。既然買玉米的農夫曉得本身出錯,教誨一番便能夠,罰錢對老百姓確切比較嚴峻!”王寧跟在前麵說了一句。
“法律法規是死的,人倒是活得,想要鑽縫隙的話實在很輕易。在履行法律的時候就要殺一儆百,罰了第一個,讓他痛了,其彆人纔不會走上一樣的犯法門路。這也是我們政法同道們一向的辦事氣勢,為甚麼我們國度另有極刑,不就是為了震懾犯法分子,讓他們心有顧慮?”劉才章本來作為一把手,打仗過公檢法,曉得他們的行事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