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超返身回到路上,盧灣村的村書記盧漢文已經迎了上去,盧漢文內心也是憋屈的很,不利啊,如何一個月不到,在本身村,持續出了兩起死人案件啊,“周所,需求幫手嗎?”
“盧書記啊,還真需求你們幫手...如許吧,找幾小我,先把人撈上來,這泡在河裡也不是個事...”周超也是皺著眉,TMD,這就不能讓人閒一下嗎?又搞小我命出來了...
人家是搬薽下網,癩狗子先是毒魚,然後開端炸魚,毒的魚有味道,不好賣,炸魚嘛,有本錢,這傢夥前麵不曉得在哪跟著彆人弄的電魚裝配,這下好了,一到早晨這些帶著電魚設備的就下河汊去開乾。
漁政所的過往就冇少逮他,但癩皮光棍,又不能把他如何樣,逮住了,頂了天充公東西,他還要跟你乾架,漁政所的也頭疼他。看他這身打扮,傻子也曉得,是乾嗎。
很快的,根基結論就出來了,死者癩狗子確切是吳家塘村的,吳端陽能夠確認,癩狗子的半截耳朵是最好的辨識標記。
安設好死者的屍身後,用農家的編織袋搭了個簡易的小竹棚子,晌午的太陽還是有點溫度的,屍身已經有敗北的跡象,有些膨大...
性命關天啊,頓時就有村民用自行車馱著老頭,走,快去派出所,報案呐。
來報案的是個乾癟的老頭,家就在盧灣村的,背有些佝僂,帶著一頂陳舊的草帽,褲腳一邊高一邊低,急慌慌跑到派出所來,費了好半天勁,才把事情原委說清楚。
清溪鎮的鎮子中間,新舊兩條街交界的丁字口,半新不舊的梁溪橋一頭連著鎮子,一頭伸向河對岸的盧灣村,橋那頭連接到盧灣村的簡易泥路,年久失修,路上的坑坑窪窪都能夠養魚了,一向也冇人管事,任由風吹日曬,就這般泥濘不通。
“嗯,讓他們找幾小我,先把人撈上來吧...”高劍南細心的看了一下現場的環境,解除了這裡是第一現場的能夠,被水葫蘆絆著的屍身應當是從上麵漂下來的。
還好有路過的同村村民,發明事情不對,七手八腳的把嚇壞的老頭給拖到了路上來,膽小的便有人用長竹竿牢固住了那一堆水葫蘆,不然這要漂到那裡都不曉得。
像平常的一樣,他一天搬薽要起網三次水,至於收成吵嘴就端賴運氣了。晌午的時候,老頭按例拿著河蚌肉去河邊,要起網了,淩晨的一網,起水的時候,收成還行,撈了小一斤的餐條和鰟鮍、刀鰍,能換個幾塊錢了。中間吊掛作餌的河蚌肉剩的未幾,老頭想著趁中午起網的時候,趁便把新餌再給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