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燈紅酒綠的路邊,梁健有些迷迷濛濛。他想起,那天和李菊一同去病房看望邵有康,看完要走之前,邵有康俄然吐出一句話,大抵意義是不想再當這個常務副部長,要給年青人騰騰位置。當時,梁健還覺得邵有康也就這麼一說,當不得真,等他身材好了起來,必定也就頓時回到原職事情來了。
到了辦公室裡,梁健拉開了抽屜,抽屜裡是阿誰中號信封,內裡是五萬塊錢。這些錢,到底如何措置呢!這真是傷腦筋!
梁健被王兆同嘴裡噴出的酒味嗆得難受,急著把王兆同送給他那些狐朋狗友,就道:“喂,前麵的兄弟們,你們不是跟王部長一起走嗎?”
此話一出,梁健就想,這事看來八字已經有了一撇,王兆同才這麼講?看看王兆同酒已經多了,應當甚麼話都肯講,就說:“看來,王部長是真的要當常務副部長了,八九不離十了!”
冇想到王兆同還不肯這就跟他們一起走,攀著梁健問:“兄弟,我剛纔的題目,你還冇有答覆我呢!”
梁健心想,人家都不想玩了,還甚麼隧道不隧道的。這話他冇說出來,而是道:“那麼,我們部裡可要貧乏常務副部長了啊?”
那些人也就相互攙扶著在一邊候著。路過的行人,見這麼一多量衣冠楚楚的人,喝成如許,酒氣熏六合擁在街邊,內心非常不平。有些民氣裡說“又是一批吃白食的”、有人乾脆嘀咕出來“喝成如許還不從速回家,我們國度的錢就是被這批人給吃喝光的,國度的蛀蟲!”
早晨在一家飯店,有十小我擺佈,都是王兆同叫的,買單的是一個州裡的副書記。王兆同喝得很猛,彷彿真想一醉方休的模樣。王兆同把梁健先容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