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 難 以 為 情[第1頁/共3頁]

“大祭司還是先把巫盼祭司請出來,看看是否還是處子之身,其他事情稍後再議不遲。”

不然,一旦被人“搶婚”,所嫁非人,將會遺憾畢生。這也恰是很多巫族優良女子等閒不敢言婚的首要啟事。

大祭司據理力圖,哂然說道。

大祭司聞聲一驚,臉上隨即出現一絲苦澀,自言自語道:

女子毫不相讓地說道。

跟著群情聲不竭入耳,大祭司眉頭舒展,這些群情中已經觸及族內的一些奧妙,隻要巫族核心職員才曉得,明顯申明此事背後有人推波助瀾。

“木已成舟?不是剛剛纔停止過典禮嗎?大祭司不會以為他們如此猴急的就會圓房吧,既然巫盼還是處子之身,那就另有機遇,我族向來答應‘搶婚’,大祭司這下冇有貳言吧!”

“恐怕還不止,我傳聞這籌辦與巫盼祭司結婚的男人,乃是天庭通緝的人,大祭司支撐他就是公開對抗天庭,必將給我族帶來彌天大禍!”

“祭司也有七情六慾,在婚姻事情上與淺顯男女無異,我族從不由止祭司結婚,也從未規定祭司婚配要顛末族老議事決定,族長大人如此發兵動眾趕來,不過是為你的寶貝兒子過來爭奪,本座冇有說錯吧!可惜你們來晚一步,木已成舟。”

這位看上去大哥的女子是巫族族長,名字叫巫環,後代浩繁,她有一個春秋超越百歲的兒子,名字叫巫亮,固然女伴無數,但一向未正式婚配。

因而巫亮就放出風來,說是非巫盼不婚,隻待巫盼想與人結婚之時,他就實施搶婚權力。

巫族十大祭司除了大祭司明白表示畢生不婚以外,其他九大祭司皆未婚配,除了心儀男人難求以外,“搶婚”風俗也令她們心存顧忌,萬一與本身討厭之人結婚,還不如畢生不婚。

大祭司聞言微微點頭,可就在這時,人群中有人大吼道:

“嗬嗬,不過是婚嫁之類的小事,本座自可做主決定,冇有需求發兵動眾,調集族老議事。”

傳聞巫族先祖當初立下這個端方時,是為了保持族人的血性,能夠包管那些體格刁悍、脾氣剛猛的優良族人血脈得以傳承。

“大祭司,巫盼祭司是我族萬年不遇的才女,你未顛末族內答應,擅作主張,將她嫁與外族有些不當吧!”

本來,巫族風俗,隻要巫族女子同意婚配,就答應彆人“搶婚”,族中未婚男人皆可參與搶婚,最後看誰家的權勢最大或小我氣力最強,便可停止婚禮。

現在聞聽族長要求請她出去驗身,明顯再行房已經來不及了,再說了,她本身也實在不美意義主動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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