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這個事情必然要有一個見證人之類的事情呢?
當然二大爺和三大爺不消蹭飯吃,人家是正大光亮的去在那兒做個見證人吃一頓飯如何了?
傻柱那傢夥情願不肯意幫我們,那我們管不著,他情願來呢,那是情分,他不肯意來那那是本分,但是我推斷了這個事情,隻如果我們去請傻柱的話,大抵率他們是會過來的。
以是彆覺得你去吃頓飯做了一個見證人,那這個事情就算是完成了這個見證人相稱於一其中間人見三君子的角色。
並且他們兩個年紀和老易是差未幾的,萬一到最後他們割啥,指不定誰先走呢,如果說你二大爺和三大爺他們有人先走了,這個見證人就做不成了。
歸恰是一頓飯請兩小我也是請請三小我也是請但是媽你說這個事情,我們如果把許大茂給請過來,確切他們三小我也算能夠了。
如果說到時候你二大爺和三大爺都走了,那誰能證明我孫子認了老易當寄父呢,這個事情我們得考慮清楚。
一大爺,那但是一個老狐狸呀,根基上就是見機行事的主,如果說到最後他真的就翻臉不認人了,就像你說的那種環境,還真得找一個年青的當見證人。
我二大爺和三大爺兩小我確切也是德高望重,在街道那邊也是有幾分麵子的,但是他們兩小我的年紀確切也不小了,真的有個山高水件的阿誰也不好說。
兩小我就是朋友仇家,他們兩小我共同做見證的話,那最後漁翁得利的還是我們。
那就是因為這個事情,萬一今後有了甚麼膠葛,比如說幫梗認了豪情今後,一大爺的遺產冇有留給棒梗。
我們娘倆確切對於不了許大茂呀,再把傻柱給找過來,讓傻柱去製衡許大茂,這一點我感覺也是很不錯的一個挑選。
彆的我不敢包管,乃至說許大茂和一大爺都有能夠通同起來,但是我敢包管傻柱和許大帽絕對不會通同起來,他們兩個天生的就是仇家。
但是萬一呢,萬一兩邊有一方產生了耍賴的事情,那麼就是見證人的任務了,就算是去打官司,那麼見證人在中間實在還是起到相稱大的感化的。
就比如說棒梗這小子的認乾親如許的一個事情,那就是正大光亮的蹭飯吃的一個好來由。
找許大茂來倒冇有甚麼,好歹我們也是親戚,許大茂給來當個監督員,應當也是冇有甚麼大不了的事情我估計呢,他大抵率的是過來的。
以是我感覺找見證人的話,還得找一個年青的許大茂,那孫子固然奸刁,但是有一個特性就是起碼辦人事隻要給了好處的話,他必定辦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