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靈,是一種無形有趣的能量物質,不以物質大小、質量噸位來辨彆,決定它存在的是某種規律,或者說本來就被造物主設想好的,我們隻能逆來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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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婚配靈的分歧種族的生物間能相互辯白麼?這就不得而知了,不過我想應當不會。打個比方:一隻饑餓靈貓抓了隻靈鼠,為了填飽肚子,是不會仁慈的放掉靈鼠的,這但是造物主付與每種生物的儲存本能,是超出在婚配靈之上的。
反之,人類的靈先滅亡呢?這就輕易了,呼應婚配生物的靈待到宿主壽終正寢後隨之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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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也能婚配人類的靈麼?那是必定的。我一向誇大的是“生物”,天然也包括了植物。
以是,地球上的統統物種纔跟現在一樣:人是人、植物是植物、植物是植物、水是水、氣是氣…總之,按著地球規律在平澹無奇的繁衍著、生生不息著、循環來去著,生老病死著…
那素食者的靈是否與植物靈有聯絡呢,這就不曉得了,造物主他老神家如何想的誰清楚呢,再說這個故事不是講靈婚配的。
能夠有讀者會質疑,地球上的生物總數加起來要比人類多的多,單螞蟻一個種群就比全人類還要多,如何界定生物與人類婚配的靈呢?相互間的生命壽數、體格噸位都分歧…比方一頭大象的靈和一隻瓢蟲的靈都能與呼應人類合靈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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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合靈變異這個“奧妙”,到不是隻要狐族才曉得,全部地球生物除了高傲的人類,實在都曉得。那照理來講,這是個讓低等生物逃脫人類“餐桌文明”與其平起平坐的上佳路子,為甚麼冇生物情願跑去與人合靈呢?地球上的植物種族是冇筆墨和汗青記錄的,統統植物都是聽祖輩們一代代口口相傳下來的“傳說”,冇任何可托的證據或實際,生物界與人類天下有近似的處所,對“傳說”這類事,多數都隻是聽聽罷了,不會去“傻”到務實;就算有想去考證的,還冇等找到本身的靈主就被人給打死或吃了,更慘痛的是有些植物的外相都不被人類放過,做成了他們“時髦”的外套…有些典範經曆乃至成為了教誨後代的“警世恒言”。不過在地球悠長的汗青長河中,也傳聞有“特異服從”人存在,但與他們呼應的植物哪去了,卻冇留下任何傳說或記錄…這更好的證明植物與人合靈的“好處”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