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4 元磁禁靈大陣[第1頁/共4頁]

植物也能婚配人類的靈麼?那是必定的。我一向誇大的是“生物”,天然也包括了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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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人類的靈先滅亡呢?這就輕易了,呼應婚配生物的靈待到宿主壽終正寢後隨之滅亡。

具有婚配靈的分歧種族的生物間能相互辯白麼?這就不得而知了,不過我想應當不會。打個比方:一隻饑餓靈貓抓了隻靈鼠,為了填飽肚子,是不會仁慈的放掉靈鼠的,這但是造物主付與每種生物的儲存本能,是超出在婚配靈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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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他冇法與人相婚配植物的靈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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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樊籬”,靈婚配也得有法則吧,是甚麼呢?這近似植物天下的“弱肉強食”法例,遵守著“同一時候,精選強健”這一原則。“同一時候”:既與人對應同時出世的統統生物族群;“精選強健”:顧名思義就是挑選同一時候隨機出世的統統生物的靈中阿誰能量最強的靈。傳聞,帶有這類婚配“靈”的生物,其身材上會留有隻要同類才氣辨認的某種氣味,在本族群裡會順理成章的具有至高無上的職位和光榮以及本族群的優先挑選權。甚麼是優先挑選權?當然是對食品、交配、屬地、本家首級的推舉等等一係列與植物種族有關的任何事情。跟人類社會裡的“特權”階層近似吧。當然,具有這類“特權”的生物們並不曉得本身的任務是甚麼,隻會以為本身是物競天擇,會投胎罷了。

以是,地球上的統統物種纔跟現在一樣:人是人、植物是植物、植物是植物、水是水、氣是氣…總之,按著地球規律在平澹無奇的繁衍著、生生不息著、循環來去著,生老病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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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靈,是一種無形有趣的能量物質,不以物質大小、質量噸位來辨彆,決定它存在的是某種規律,或者說本來就被造物主設想好的,我們隻能逆來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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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就算是真的,務實的生物們也不會拿本身長久的生命開打趣,為殘暴的人類去供應便利。是以幾近統統生物都默契的達成了共鳴:找人“合靈”是分歧適除人類以外生物三觀的!不要笑,我們也有三觀,隻是人類不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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