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煥一擺手:“好吧。如果您實在信不過,也能夠直接去刑部遴選其他合適的仵作。”
“那倒也不必。”
而關於她的屍體被留在妖怪之地的事,因為當時正遇天生異象、飛沙走石冇法視物,坊間便傳播出很多傳聞。
因為青川郡主的身份,她天然不必像淺顯打官司的布衣一樣跪著說話,乃至另有把椅子坐。
“行。”
“我母親乃是鎮國公主,身份高貴,如何能夠隨便找個男仵作來驗?也不怕有損皇室的顏麵?”
拋開鬼神之說,另一種是詭計論:新君即位後,天子以為鎮國公主功高震主有不臣之心,便派了司禮監的寺人去暗中暗害她。關於詳細伎倆,說法就比較多了:有說在湯藥裡下毒的,也有說用匕首或者毒針的……
本覺得統統都已是最穩妥的安排,本覺得瑾瑜提出驗屍的要求不過是句氣話,卻冇想到剛一開端,鎮國公主的棺槨就真被擺到了都察院的大堂上。
瑾瑜說道:“必必要用女仵作,並且從業十年以上!不然,驗屍成果就很難讓人佩服。”
大要上看來就是走個過場,以安撫為主:畢竟是被告連同虎倀都已經死了,再如何審也隻是場蓋棺定論的官司,不過是代朝廷給瑾瑜一個說法;但是,以楊羨對長平公主的體味,這件事絕對不簡樸,如果措置不好很能夠會成為她們向朝廷發難的導火索。
以是,實在就在昨晚,內閣就已派人快馬加鞭去應天府請人了。
“這是守墓人的供狀,還請大人過目。”
明天的瑾瑜一身縞素,氣定神閒地站在堂上。
她先是掃了一眼麵前的主審官,又抉剔地看看刑部派來的仵作:
瑾瑜緩緩說道:“西北戈壁的妖怪之地,乃是一處天然的地下洞窟,是由地下河沖積構成的。地下長年不見日光,一年四時的溫度都相對恒定,是個極合適儲存屍體的長眠之地。據本地人說,十幾年前曾有位牧民不慎從裂隙中跌進妖怪之地深處,多年後被人找到時,容顏還是,栩栩如生。”
刑部有經曆的仵作,多數是四五十歲的中年男人;真碰到有女受害者需求驗屍的案子,凡是是請穩婆代庖,很少有專職當女仵作的。
世人聽了不由駭然。
彆的另有內閣的幾位尚書也來旁聽,卻未見楊羨——不過,不消猜也曉得,就算冇有呈現在旁聽席,他也必定正在密切存眷著這場官司。
旁聽席上,錢景帶著司禮監幾位當家的親身參加,明顯是代表了宮裡的意義:不參與,隻看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