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金筆再現靈光[第1頁/共4頁]

潘正東必竟是潘啟貴從小帶大的,對潘啟貴還是有豪情的,這回同潘啟海的女兒結婚就是兩親家了。

不仳離,潘正東甘心甘心為彆人養孩子,能夠冇有如許的男人,那他真的是找不到女人的男人,或是捨不得標緻的老婆,就是在一床*過日子,同床異也會呈現。

在一個企業靠的是生長說話,這幾年自從她當上了副總,公司的停業又上了一個新台階,經濟年增加率進步了百分之百。

潘煒煒將金筆重新用綢子包好,這結婚都是長裙,也冇有處所放呀。隻得將金筆放在腰上,用針將縫上。

兩家隻感激王麗蘋的分。

如果談豪情真的是談不上了,是悲是喜都得本身咽。她曉得她村裡有一個女子,就是給一個有錢的人生了孩子,三十幾歲就一小我,可男人犯了經濟案,人在牢裡,傳聞錢是夠她母子倆餬口一輩子,但是三十幾歲的女子,她是要男人的。

潘啟貴對高紅英也冇有甚麼可抉剔,馬強的事提得越來越少,必竟馬強死了,關頭高紅英辦事到位,不到位潘啟貴時而也會囉嗦兩句,高紅英也得冷靜的接管,並且還得為潘啟貴辦事。

潘正東與潘煒煒結婚那天,王麗蘋身上的金筆又有了動靜,王麗蘋走到新房,查一看了一翻,再拿出金筆看看,如何又有反應呢?這一支金筆,她是一年四時在身上,這麼說吧,向來冇有分開過王麗蘋的身,金筆都被她帶活子。

女人比及男孩長大,女人也就老了,你說說女人的芳華值不值呢?

潘正東內心的小九九,為何還同潘煒煒結婚,他並是不喜好潘煒煒。他現在還不肯定煒煒肚子的孩子到底是他的,還是市副查抄長的。

潘啟貴必竟是在鄉間,偶然他也會去尋覓一些所謂的小鮮,第一次還行,第二次,第三次,他感冇有多大味道,他就會本身動回到高紅英身邊。

而煒煒的設法,明知是市副查抄長的還同潘正東結婚,還要生下這個孩子。她就不怕水落石出的一天,統統本相明白,潘正東提出與她仳離?

-本章結束-

男人要娶她就是怕這男孩,如果好的男孩到還能夠,如果培養出一個不講理的男人出來,那真的是不知如何是好。男孩長大了,男人也就老了,老了你還管得了他嗎?必竟不是本身親生的,也不是本身從小帶大的。

她拿在手上光芒在走,她非常奇特一向跟到親孃身邊,爬到新孃的肚子上。她還是不解其意,便隨口問了一句煒煒:“你婆給你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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