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每次沈景修打球的時候,方清哲老是能那麼剛好的顛末,並且一小我坐在很遠的處所看他,以是沈景修才重視到他。看他的眼裡是激烈的佔有慾,沈景修把這類眼神歸在傾慕內裡。

“哦,他還說你曉得他的本領,讓我轉告你,他要讓你的小鴨子死的很丟臉。”簡嘉邊說邊回想,感覺不大對勁兒,“不對啊,你禁慾都好久了,是不是憋不住開葷了?”

“昨晚他打電話過來宋宸接了。”提到宋宸沈景修語氣都能好一些。

“我喜好你,跟我在一起,就如許。”方清哲還能跟他撒嬌一樣說著,“真的,我從高中就喜好你,你看這麼多年,我玩兒歸玩兒,但向來也冇忘了你啊。”

隻是顛末端宋宸那件事今後整小我都變的冇那麼神采奕奕了,也沉默了。

揉了揉眉心,沈景修直接問,“他是不是問我在哪?”

另一種就是學習很好的人,比如,方清哲。一向穩居年級第一,並且他看起來孤傲又傲岸,老是獨來獨往,彷彿冇有甚麼朋友一樣。

簡嘉越說越來勁兒,沈景修揉了揉眉心淡淡的問道,“以是你是想說你為了個辣妹把我賣了?”

“他一向都挺有病的。”很久,簡嘉聞聲沈景苗條長的歎了口氣。

當時候沈景修心疼方清哲,總感覺這小我看起來很孤單,並且靠近一點兒身上的衣服老是帶著洗衣粉的味道,笑起來也很內疚,讓他整小我看起來都變的不諳世事一樣純真。

在一起以後,才曉得方清哲在黌舍裡老是獨來獨往的孤單模樣,實在是因為他交的朋友滿是夜店裡的,或者是中二期間那種守著巷子的小地痞,沈景修當時總覺得方清哲是缺人陪,以是隻要不過分,他向來不乾與方清哲的來往,並且方清哲脾氣非常大,也乾與不了。

中學期間老是有那麼些人會成為亮點兒,大抵分兩種,一種是因為長得好,以是受人追捧,沈景修就是這一類。加上他脾氣也不錯,學習不吃力兒也能是其中上的程度,脾氣也招人,本性獨立卻又能等閒跟人打成一片,這點一向到他事情今後也是如許。

大抵是時候太久了,沈景修已經太久冇回想過疇前的事情,隻因為方清哲最後阿誰看起來純真的模樣,就讓他厥後栽的冇邊兒。之前的事情他早已經冇甚麼感受了,方清哲返來找他,他覺得都快三十的人了,該是長大了,如果能過到一起就過吧,冇想到方清哲還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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