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麵露難色,考慮了一會兒,便承諾下來。
顏如玉便想,歸正這東西超越了刻日,賣了也不算違約,便冇有細想,把笏賣掉了。
換句話說,隻要進了當鋪的門,客人隻要賠錢的冇有贏利的。
過了幾天,店鋪裡的人漸突變少了,熱烈的這幾天,顏如玉忙得腳後跟打後腦勺,可貴的安逸下來,便把這幾天和客人簽下來的左券拿出來細心看一看。發明有一個玉笏當抵押三天時候,代價是二十貫錢。現在三天已經疇昔,他還冇有返來贖回,遵循兩邊的商定,顏如玉拿到拍賣區估價三十貫錢,轉成售賣品。
顏如玉從小跟著父親在當鋪裡,一眼便看出這珠子的確代價不菲。但是顏老爹抱病的時候,幾近花光了家裡的積儲,實在拿不出一百貫。李棟曾經欺詐黃掌櫃三千貫錢,還放在東配房內。她便難堪地說:“這個珠子一千兩白銀也值。給你一百貫實在委曲了這無價之寶,戰亂方纔結束,誰曉得還會不會有更大的災害在前麵,以是這一百貫當鋪也不能出。你如果實在冇有錢用,能夠拿其他的東西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