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去球![第2頁/共5頁]

這個倒也是!

比及跟孔泉又交代了幾句,彭嚮明結了賬,倆人起成分開咖啡館。

彭嚮明聞言先是點頭,然後問他,“那我如果現在就註冊事情室,本身做專輯,然後簽發行約,不可嗎?”

歸正事情也差未幾會商出個成果來了,註冊事情室這個事兒,統統的手續孔泉也都會去辦,本身隻需求在關頭的銀行開戶等幾個步調露個麵就行了。

鬆開,發送,去球!

“那小的呢?乾嗎還弄個小的?”

“嘿嘿……一呢,是得有個安然屋!這個屋子,會以我的名義租,今後難保不出點甚麼事情之類的,出醜聞啦,鬨緋聞啦……”

“排在第二等的,就是周宇傑那種,他固然是小我事情室出品,版權不在發行公司,但做他的新專輯發行,幾近就鐵定是贏利的事情,略微多鼓吹一下,雖說花點錢,但幾近冇甚麼風險,很輕易就賺返來!並且,就算是為了拉攏這類大牌持續留在旗下加盟,也必須得揭示誠意!”

這個時候,胖哥又說:“以是,如果現在簽,等因而作為一個歌手簽出來,彆管簽幾年,幾張專輯,你做出來的東西,版權都是人家的!而比及電視劇播了,咱有了必然的著名度,到阿誰時候,用小我事情室,隻跟那邊簽發行約,版權留在本技藝裡,多好?”

彭嚮明想了想,“呃……優先本身人吧?”

本身現在已經做好了的,和即將要做的,都是自帶鼓吹、且自帶加成的作品,能夠說,它們一旦麵市,純真就本身的音樂來講,幾近不存在失利的能夠――就算劇都撲了,歌也冇料想中的紅,本身起碼也是有公開頒發過作品的人了不是嗎?現在呢?現在就市場而言,本身還是純粹的素人!

“嗯,也行。”彭嚮明先是點頭,旋即想起來,伸手,“手機手機!你手機給我!翻開你那備忘錄!”他接過手機來,指著,問:“我之前說過讓你幫我找屋子的事兒嗎?你這如何……”

“這麼做,一來,讓對方明白我們的意義,版權,是不會讓給他們的,隻能談發行,二來,一邊你能練練手,同時,咱也能夠算是嚐嚐水!三來,你仍然還冇出道,還能持續勾著那邊,咱儲存一步退路!”

彭嚮明這才終究點了點頭。

簽人?本身做?想做甚麼做甚麼?

“並且我建議,我們不止談這三首歌,還能夠再加上幾首!接下來在《三國》開播之前,你必定不會閒著呀,也不成能一向做這三首歌,和阿誰《平娘傳》的配樂,對吧?我建議,先做幾首,給彆的電視劇寫歌當然好,但就算是甚麼都冇有,就是你想做甚麼,就做甚麼,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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