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和談?冇有,沒簽。簽這玩意乾嗎,隻要兩人說好了就行…”

“珠寶商?”蔡明遠胡塗了,他摸了下寸草不生的禿頂,不明以是地問,“陳秘書長,我如何越聽越胡塗,珠寶販子有甚麼喪失?如何就跟我屋子扯上了?”

莫非,顧如水和房東之間有甚麼…貓膩?

蔡明遠冇有被墩子的話唬住,他說:“有冇有搞錯啊,當初我找陳陽提出收回屋子的時候,他是同意的。租房條約中說的很清楚,租房過程中若此中一方有特彆需求,兩邊本著友愛協商的原則處理。我主動提出把屋子收回,陳老闆也同意了。以是,不存在違約這個說法。”

墩子說:“隻要忽悠他一番了。”

放下電話,墩子讓我到隔壁房間,他一小我坐在原處。兩個房間隻隔了一個木板夾層,不隔音不說,中間另有一個小空。以是,墩子房間內的環境我看得一清二楚。

“陳陽同意了。有這類功德誰分歧意啊。但是,就在陳陽要轉租的時候,卻被你收回了。以是,你違背了租房條約規定,你應當付出陳陽違約金。”

蔡明遠神采竄改當然冇逃過墩子的眼睛,他嘿嘿一笑,“240萬不是一筆小數量,蔡老闆你有冇有這個心機籌辦呀?”

我說:“嘴長在他身上,他若不說實話,咱也冇體例。”

我頓時就點頭。能有甚麼貓膩呢?畢竟,合聚德拍賣行關門在先,關門以後屋子才賣給顧如水的,二者之間冇有任何乾聯。何況,房東也是美意,如果對方分歧意退租的話,我就得按期交房租,買賣冇了,我哪有錢交房租啊。要曉得,合聚德拍賣行位置很好,條約商定房租每年20萬,拍賣行不關門,戔戔20萬當然不敷掛齒,現在拍賣行關門了,我上那去弄20萬啊。

早晨放工後,我和墩子來到寧華房地產售樓處劈麵的小酒館。墩子給蔡明遠打電話,“是老蔡嗎,我是消協陳秘書長,現在有要緊事需求你共同調查。我給你發個位置,你頓時過來。”

“顧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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