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口口聲聲說她在阿誰酒吧裡不賣身是底線,但是在我看來,那隻是她自欺欺人的扯謊,換了我奉告她我去按摩過,但是我冇有嫖娼,她會信嗎?
我悄悄地聽著老婆說完這些話,心中不曉得該是甚麼滋味。
老婆家家道不差,為何會為了一點小錢而去做兼職,還做到了廣州的酒吧裡?我想這或許隻要一個解釋,那就是骨子裡的放蕩,跟家庭前提無關,也跟彆的其他甚麼東西無關。如果說白彩霞去當蜜斯是因為家庭前提比較差,而她又冇文明,迫於無法纔去走了那條路,我實在想不到有甚麼來由能讓老婆做出那種事情,除了骨子裡就是那種人。
我感覺本身越來越看不清這個女人了,當初我問她的時候她說冇有去過廣州,現在卻變成了廣州一個酒吧裡的陪酒蜜斯。她說要去廣州出差,本來隻是為了去見阿誰吳總一麵、陪人家一次。
我想了一會,既然婚姻已無存在的需求,那麼我還在對峙甚麼?再如許下去隻能是讓兩小我更加痛苦,何不就此罷休,對我、對她都好。婚姻不易,需求且行且珍惜,但是如果到了冇需求去珍惜的時候,那麼就冇需求再華侈相互的生命了。
“仳離吧!”我又淡淡地說了一句,這句是對著窗外的夜幕說的。
“老公!”老婆哭喊一聲,上前來就從身後抱住了我,並哭著說道:“老公,你諒解我,我真的不是成心瞞你的,你諒解我這一次好不好?今後你讓我乾甚麼我都情願,隻要你不跟我仳離好不好?”
並且最讓我肉痛的是我這麼多年滿心歡樂地以為本身娶了一名顏值過人、身材一流的賢妻良母,冇想到是娶到的竟然是一個酒吧裡的陪酒蜜斯。不是說我就看不起陪酒蜜斯,說實話,這跟東莞返來的那些蜜斯們有甚麼辨彆?東莞跟廣州也冇多遠,老婆說不好還去過東莞。
而她們阿誰文總,當初老婆去跟他申請去廣州出差,已經很明白地表示出是有私事了,他還同意了。我不由得想起前次她們公司會餐時阿誰文總看老婆的那種色迷迷的眼神。不過也難怪,像文總那種人,除了是一家至公司的副總,能夠有錢以外,隻怕是一無是處。要不然他老婆如何會跟楊子文在旅店裡偷吃?而他老婆那樣的女人,明顯已經不敷以引發男人的興趣,文總想要另覓芳蹤也絕對說得疇昔。
“老公,我不、我不,我不會跟你仳離的,除非我死了!除非我死了……”老婆說這些話的時候一步步地今後發展,俄然,我聽到一聲悶響,轉頭一看,老婆倒在了沙發中間,已經昏疇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