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活了28年,還向來冇有人這麼稱呼過他。
趁著米香兒還冇去公安局……先去找於紅豔相同好!
她是個21世紀的狂傲小令媛,思惟和談吐,都要比阿誰年代的人開放些,真冇彆的意義。
如果強姦罪名建立,兒子這是“二進宮”,屢教不改,罪過就會更加,判個5,7,8年也是有的。
眯著眼睛,瞧著麵前的女人……內心多多極少有點非常的感受。
也冇等對方回話,一拍他的肩膀,“我先走了,另有事兒呢!”
對!
本身失實理虧,唯唯諾諾的辯白,“我……我或許是動手狠了點兒,不過……不過……”
當然是米香兒的後媽……於紅豔了!
還告到中心?
大步出了辦公室,登上小吉普,像陣風似的……走遠了。
到時候,李不白再從監獄裡放出來,都快50了,那人生另有啥意義了?
如果米香兒真去報案,一口咬定兩家冇有婚約,是兒子把他迷倒了要強……呃,那可真是一千張嘴也解釋不清。
這三個字……彷彿像是月熟行裡的那根紅線,模糊約約的帶著魔力,毫無聲氣的便能夠把兩個素昧瞭解的人牽到一起。
中心在哪兒?
先動手為強!
正在沉吟之間……
但是……卻甚麼也冇獲得。
可聽到彆人的耳朵裡就不一樣了。
梁師長深吸了一口氣……總算是把這個“鬨人精”給送走了。
米香兒冷冷一笑,開口說話了,“趙秋菊,你愛上哪兒告……就上哪兒告!老孃不在乎!你前腳告到縣裡,我後腳就去找縣長,說:雲景庭是我男人,我和他是自在愛情,早就好上了,你們李家是企圖粉碎軍婚!看看到時候是誰冇臉?”
跟這麼一個鄉村老孃們“撕逼”……會商官兵有冇有勾引她家小媳婦的題目,可有多都雅嗎?
這事如果真鬨大了,還真是冇處說理去……真應了那句老話:癩蛤蟆落在腳麵子上,不咬人,咯應人!
咬了咬牙,擺出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告去吧!打人嘛……最多就是村委會和公安局過來調劑一下,能有甚麼大不了的?”
能有甚麼大不了的?
悄悄的一聲嘲笑,“趙秋菊,我現在給你提高一下法律知識,李不白昨晚對我的行動,屬於強姦得逞!這個虧,我可不能白吃!這頓打,我也不能白挨!你等著吧,我必須把你兒子告下獄!”
她在腦筋裡緩慢的策畫開了:
二話冇說,邁步出了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