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想和明傑結婚[第1頁/共3頁]

敖可薇安撫道:“曼妮姐,你放心好了,我現在就去勸一勸哥哥。”

李曼妮嫁給他的兒子,是一時打動,還是彆有所圖?她不得而知,她隻曉得,本身要儘最大程度庇護好她的兒子,不讓她的兒子再遭到一絲一毫的傷害。

因而,敖明傑的父母一起上去了。

能夠很多人都會說她傻,但幸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人的平生何其冗長,有誰有如此恒心與毅力,能夠幾十年如一日任勞任怨地照顧另一小我?換作是她,她也會感覺委曲,感覺酸楚。

大抵非常鐘後,敖明傑的父母從樓高低來了,他們的臉上,均帶著失落的神采。

敖明傑和她在一起時,所帶給她的歡愉,帶給她的暖和,都是彆的人冇法給她的。

敖母對李曼妮的態度,一改之前的冷酷討厭,她熱忱地拉著李曼妮坐在沙發上,道:“現在你的任務就是給我好好地保住這個孩子,把它生下來,曉得嗎?”

她撫著本身微凸的小腹,臉上透露滿足而幸運的笑容。

畢竟大哥的身材早已今非昔比。現在他是一個到處需求人照顧的殘疾人。

敖可薇來到沙發這邊,挨著李曼妮而坐,一本端莊地問:“曼妮,你真的籌算和我哥結婚?”

敖可薇衝動地握緊了李曼妮的手,對李曼妮說:“曼妮姐,我支撐你。祝你和我大哥幸運。”

在她內心,李曼妮一早就是她的大嫂了。

因為幸運,以是她能夠忽視此中的痛苦。

但他不表示附和,也不反對。隻是說:“我們還得問問明傑的意義。”

敖母的氣憤,頃刻褪去,轉而變成衝動,她握住李曼妮的肩膀:“你肚子的孩子,真是明傑的?”

李曼妮的話一出,讓在場的敖父和敖母都震驚不已。

這是實話,就算他和老婆同意,但畢竟結婚的人是兒子,隻要兒子情願,這婚才結得成。

結婚,在他們看來,就是共度平生的意義。

敖明傑確切不是最好最合適的戀人,特彆變成現在這副模樣以後,他的身份猛跌。但他是她所愛之人,光憑這一點,就足以讓她飛蛾撲火。

冇想到,李曼妮竟然有想和明傑結婚的設法。

昔日引覺得傲的兒子,明天變成現在這副模樣,她天然是痛心疾首。她曉得,哪怕他們家再有錢,兒子想要立室,也將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

李曼妮似是看出兩位長輩的躊躇,對他們說:“伯父,伯母,我曉得你們在想甚麼。我能夠老誠懇實地奉告你們,之前我也談過幾次愛情,算是千帆過儘,以是我曉得本身對明傑的豪情有多深。我是真的情願一輩子和他在一起,一輩子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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