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念一筆一劃,當真在紙上寫著:“實在,一開端靠近你,我是有所圖的。我是學心機的,現在是測謊師。就是你說的每一句話,我都能推斷出你在想甚麼,即便不說話,我也會讀心術,看出你的一點馬腳,曉得你的情感。我在第一眼瞥見你的時候,就感覺你的眼睛特彆都雅,很潔淨,以是我感覺……你並冇有殺人。”
她反應過來,現在的姿式過分於含混。
沈先生請她來,是為了尋覓出阿誰女孩的下落,而不是為了讓她幫小白脫罪的。
“看啊,你的手腕不就是如許嗎?稍一觸碰,就會泛紅,我在考證給你看,我對你的體味。”
這張照片之以是能閃現筆跡,應當是先用無色酸性溶液在白紙上寫字,乾了今後,用溴瑞香草藍浸濕就會閃現出黃色的筆跡。
看來她是瘋了。
是薄荷,還是其他的甚麼?
“是的,我很光榮。”餘念照實說。
他接過兔子包,小口咬了,吃的很清秀。
屋外隻要黑沉沉的走道,冇有人。
這時,她俄然發覺照片背後有非常,翻看了兩眼,隻見照片底圖下角有一點泛黃的筆跡。
何況,警方又如何會思疑本身拍攝下的證據呢?
餘念大驚失容,她又拿出彆的一張歌舞廳女的臉部特寫,查對了犯案時候,真的是八月三日,就在幾天前!
她閉上眼,回想了一下――泠然逼人的暗香,毫無矯揉造作的濃烈甜味,彷彿是蘭花的味道。
小白看完,隻抿了抿唇,不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