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個狀師,貌似也不是免費高貴的頂級大所,看起來被告方並不太情願在這類官司上花太多錢,也冇甚麼信心。
此次馮見雄與馬和紗要告狀的工具,實在並不止這一個――既有文娛雜誌侵了權,也有那些花邊訊息網站。隻是平麵媒體相對輕易逮住,以是這個案子先開庭罷了。
“被告方承認被告方訴求的名譽侵權、隱私侵權究竟建立。經兩邊籌議,被告方承諾在本雜誌公開登報導歉4期(週刊,一個月),並在網易/新浪品級彆的肆意收集媒體登載報歉公告。補償馬和紗蜜斯名譽喪失費、隱私喪失費累計6萬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
醫學鑒定並不是丟出來就有效的,被告方還得陳述這玩意兒如何用――詳細到本案中,就是“被告方誣告被告為了出鏡機遇,賣身求榮,被如何如何潛法則……”,而被告方通過該醫學鑒定,試圖證明“這類潛法則並不存在”。
馮見雄站了起來,侃侃而談,說了本身的定見。
“放心吧,好好表示。看對方的態度和藹場,應當是在庭前證據互換階段,就被我們的證據清單嚇到了,最多隻會在質證上略微死纏爛打一下。如果我們冇有馬腳,應當很快就是認輸求調劑的節拍。”
詳細的陳述話術,不必贅述――因為遵循正規開庭的法言法語,這番話也能寫個近千字、還得把被告方雜誌裡的很多話對比引證一遍,都寫出來就太水了。
但是請重視,這時互換的隻是個名字列表,也就是對方隻曉得鑒定書的題目,而不曉得內容細節。
“你提到的‘慧姐’,是目前還在央視製片公司部屬XXX劇組事情的丁理慧蜜斯嗎?”
……
以是我就立即去開了,僅此罷了。相乾簡訊我至今還存著,並冇有刪除,能夠考證。我隻是信賴馮學長的品德,因為他身邊常常有很多標緻的學姐與他保持好友乾係,但我向來冇有傳聞過他有藉此玩弄女性的事情……”
“是麼?啊,那就最好了!”馬和紗小嚴峻地承諾著。
“馬和紗蜜斯,叨教本刊登載的關於你和馮見雄先生的照片,是否失實?2007年12月XX日夜間,在LZ**旅店,你是否在本身下榻的房間開門歡迎過馮先生?”
主審法官問了馮見雄的意義,馮見雄曉得對方是想“投降輸一半”。不過考慮到他趕時候、另有彆的案子在等候這個案子的措置成果,以是就同意了對方臨時開庭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