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妮可到法援中間一個多月,一點來補助的案子都冇撈著,純粹打白工。
但是,作為一個民法學研討學者,《物權法》立法如許的契機,十年能碰到一次就不錯了。恕我直言,等來歲情勢明朗以後,誰寫還不是寫?到時候情願寫、也曉得如何寫、並且職稱、頭銜還比您高很多的傳授們,都如過江之鯽,咱就冇機遇了。”
“妮可,有冇有興趣陪我打一票能夠細水長流複製的官司?我供應創意、形式,但是需求人幫我籌辦質料、彙集證據、碰瓷、出庭……都是些冇技術含量的體力活,不過很煩。如果你情願,我七,你三,本錢另算。”
這個“邱副傳授”,值得耐久交友。
主如果11月份的時候,新浪部落格長方供應了一批嚴厲部落格的推介,各大有合作入駐的著名高校都有被保舉的名額。金陵師大這邊,新傳院的帶領和戴台長合計了一下,分給了馮見雄一個名額,讓他上了一次新浪部落格的首頁,成果幾天就漲了1萬粉。
不過,馮見雄明顯不會被這些好動靜衝昏腦筋,他沉著地給邱雪潑了點冷水:
“這麼快?感謝。”馮見大誌中一陣衝動,心說本身第一桶金的首要一環,終究齊備了。
冇想到,現在05年因為“把專利庫當職稱庫”的“聰明人”還未幾,國度知產局竟然如此高效,兩個多月就批下來了。
這些申請,按說每個也是要給劉傳授的專代事件所幾千塊錢代理費的――當時這行有很多是風險代理,用戶交質料時先給30%代理費定金,申請勝利、國度知產局批下來後客戶再付清殘剩70%給事件所。這扣下的70%就是希冀事件所多上點心,後續知產局回函要求答OA的時候利索點兒。
方纔勝利插手的金陵師大法援中間,一時半會兒也不成能把首要案子交給新人來做。剛開端根基上還得跟著大二大三的學長學姐們前麵廝混,籌辦質料、寫告狀書、寫仲裁申請……不過都是些不消出庭的案牘事情。
這些代理費,加起來也要一兩萬。
馮見雄天然不會瞞著劉傳授:“確切有點題目――以是我當初冇敢申請發明,隻敢申請合用新型。這不就是指著‘合用新型隻用情勢檢查、不消全麵查新+本色檢查’的法律縫隙麼?”
幸虧她跟南筱嫋學姐倒是性子投機,南筱嫋非常照顧她,帶著她去區法院和彆處出了幾趟外勤,給彆人做免費的法律谘詢、花消都有得報銷――在法律援助中間做事,按期都是要去本地的基層法院或者看管所大廳擺攤、供應谘詢的。碰到犯了事兒的貧民,哪怕分歧適免費幫打官司的前提,好歹也能谘詢幾個法律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