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品牌的經銷受權費,根基上能夠當作是“某個品牌甚麼都不乾,光躺在那兒等彆人主動因為其著名度而找上門來”的無形代價。特彆是在目前還空缺、將來要開辟的新市場裡,這個數據就更切確了(當然還要刨撤除在這些市場內,品牌商將來直接投入的告白營銷用度)。
“李總,潘總,我馮或人不是不講事理的,你們既然要看療效免費,那我們就對賭分紅好了。我對於本身的計劃、對貴公司品牌的無形代價晉升是很有信心的,但願你們到時候彆悔怨!”
“比如,目前你們在外洋市場,根基上是冇有陳範圍的渠道銷量的對吧?如果你們天下馳名了,乃至因為我的佈局官司,在外洋炒作,讓人曉得了你的品牌,從而讓米國人、加拿大人、歐洲人也去買你們的辣醬,這不也是我幫你炒作品牌帶來的無形附加值之一麼?
李林一時另有點不明白,驚奇地曲解:“你要幫我們賣辣醬?”
要說其貿易形式,拿到2006年來天然會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
如果你情願的話,我能夠用‘經銷商受權費分紅’的體例,來分享貴公司在目前還空缺的市場上,將來5年的增值。如果你承諾,我乃至能夠把一次性免費,降落到1000萬、30%預付款。”
以是,對於成熟市場,要想搶下獨家經銷權,經銷商就要給強勢品牌商受權費,或者做承諾銷量的競標――A經銷商承諾“一年起碼在湘南省賣出5億辣醬”,而B經銷商隻承諾3億。並且每少賣1億,經銷商便能夠要倒賠品牌商200萬,作為冇完成競標時承諾任務的獎懲(也不必然是2%,隻是舉例。也有一些是承諾5億的時候,就直接先把1000萬受權費交了,然後按照銷量返利返點打折)。
“有點意義,這事兒還能這麼算?彷彿又不無事理。”李林和潘華乃至詳細算賬的馬仔一合計,頓時感覺精力病人思路廣。
兩邊唇槍舌劍,擺難度講本錢講效益,還價還價。
隻是因為我們的市場份額還太小,打假的訴訟本錢還不如在該省的利潤,以是一向放著冇打。但如果您要打的話,佈局本錢應當從不釀本錢中扣撤除……”
但既然馮見雄已經到了“冇假也要造假來打”的程度,這些人的存在無疑是幫馮見雄省一些做局的本錢。
馮見雄要用這個量來捆綁計算本身計劃的“療效”,倒也算是一種勝利而新奇的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