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汙染也是交易[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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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的,前文所說的“絕大多數本錢重視國度”,特指‘自在主義市場經濟’的國度,也就是英美為代表。獨裁期間的德、日這些“國度本錢重視”形式不算。二戰前的德、日也是跟中原一樣,當局征了錢能夠“天下一盤棋”搞扶植,比如大造鐵路、修戰列艦。)

他切確地舉例:“打個比方,我以為限定私家車牌照數量時征收的分外用度,能夠用於補助都會大眾交通體係,以降落大眾交通的票價。”

麵對這類弱智的抵當,田海茉瀟蕭灑灑地就懟了歸去:“本來對方辯友剛纔口口聲聲說反對行政強迫、要自在市場。轉眼又感覺‘供應稀缺、價高者得’也是一種減輕社會不公允?

馮見雄等的就是對方不得不問得這麼詳細。

陳漢自發得這番話說完能夠鬆一口氣,可惜虞美琴的發言立即突破了他的胡想。

究其啟事,就是每個米國人腦筋裡都有一根弦:收物業稅能夠,但“我的地盤、屋子”收來的物業稅,必須用於“保護我的屋子周邊的根本設施、為我的屋子供應區位代價增值”。

“如何辦?隻能把殺手鐧提早用了?或者就‘當局的此項行政乾預了百姓自在、限定了百姓挑選權’再嘗試一下打擊?”

我倒是想問了,對方辯友究竟是站在甚麼態度上的?錢多能夠買到錢少買不到的東西,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嘛!如果這都做不到,豈不是回到了均勻主義,或者封建王朝時的‘販子雖富,不得衣錦’狀況了嗎?”

換句話說,哪怕明天布魯克林區的人交的物業稅,被拿去修一條皇後區的地鐵,隻跨了一個區,導致皇後區一些沿線屋子增值了,那布魯克林人也是必定要把紐約市長掀下去下獄的。

特彆是在聯邦製的國度,大師理所當然感覺本州群眾交的錢,當然應當花在扶植本州上。

如果劈麵的辯手是個輕易被激憤的急性子,恐怕想打人的心機都會有。

“我方此前的辯詞中,那裡說過有‘宏觀調控私家車數量時所收取的稅費,會被調用於其他用處’了?請對方辯友不要信口開河――我們一貫感覺,當局是能夠找到切確‘取之於某些民,也用之於這些民’的財務計劃的。”

分解清楚了這些點,再來轉頭看羊薇薇的控告,那便能夠看出其能力了。

這玩意兒,在200年前的米國就玩過了,也一向在玩,隻是米國當局從200年前就垂垂髮明聯邦收這個稅會被激烈抵擋,放棄了。交給州收,厥後州當局收也被各種抗議,隻好持續下放到縣。一向到現在,米國的物業稅還是市縣一級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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