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大數據和雲計算以後,我們實在能夠闡發很多明星、名流對於被侵權時的反應烈度。比如某些明星喜好低調、即便被稍略侵犯一下名譽、肖像、代言,也屁都不吭一個。這時候我們便能夠酌情不法操縱他們來代言,哪怕冇給代言費,也讓我們的網頁遊戲用這些明星的照片、視頻片段打告白。
現在想想,你倒是嚴格履行了你自個兒阿誰‘懂技術的人纔要搶風口裡的頭口水,隻懂運營和鑽法務空子的人,反而恰好得等技術風口分出勝負、失利的技術團隊因為冇有獨占性而紛繁賤賣退出時出場’的信條。
很明顯,這個馬屁拍得很勝利。
馮見雄這番話,聽起來很提氣,很奮發民氣,足以讓心胸猜疑的合作者重新鼓起乾勁。
他回想了一下馮見雄在投資圈子裡的事蹟,發明剛纔的話還真挺有事理的,不由感慨道:
這就等因而劈麵說人圖樣圖森破,下台拿衣服了。
馮見雄考慮了一下,仍然冇有挑選把統統細節都說出來:
咱是學法的,根基倫理還是要有的:冇有證據證明的犯法,就不是犯法!冇有被讚揚的民事侵權,就不是侵權!賣給一棍子揍不出一個屁的脆弱者和明哲保身者的假貨,就不算假貨!
沉默,明哲保身,是要支出血的代價的!誰讓他們不嚷嚷,那就該死大數據期間為那些肯嚷嚷的人代言!而第一個明白這條事理的人,就能夠賺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