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共進晚餐[第1頁/共4頁]

“那我這裡有一百元,我買這本雜誌,你補我吧!”麥永哲取出兜裡的一百元整鈔,這但是他一週的餬口費呢,可那本財經雜誌也太吸惹人了。何況和同窗打賭,用一元硬幣買這本雜誌,事情不勝利賭輸了夠丟臉了,雜誌可還得買歸去。

“我冇偶然候交女朋友。情願幫我先容女朋友嗎”麥永哲戲謔地看向宋知嫻。

“那好,下次我來安排。”

“是你把我描述得太好了。”

這是麥永哲第一次失利。他悻悻地把那一枚硬幣交給張華,搖點頭,承認本身的失利。

這是一家法度餐廳,餐廳的裝修以紅、黑、白三色為主,玻璃燈飾泛著橘黃色的光,使得全部餐廳沉浸在一種昏黃的光暈裡。氛圍中浮動著食品的香味,法百姓歌如水般流淌,舒緩而又輕飄,酒保繫著圍裙端著托盤來往穿越。

“很多事情就像這枚硬幣一樣,換一麵去看,換個角度去思慮,它閃現出來的就是彆的一麵。”麥永哲不曉得為甚麼會給宋知嫻講這個故事,是要奉告她本身不是她想像的那般無堅不摧嗎?本身也有千瘡百孔的時候?

麥永哲眉毛輕揚,抿著笑意。

“同意,不過我如何看你也不像是個冷酷的人啊?”宋知嫻開打趣。

“收集上傳播這麼一句話,冇有皺紋的祖母是可駭的。越是冇出缺點的男人越可駭。”宋知嫻說。麥永哲這時已經吃完了整盤牛排,拿過餐巾擦了擦嘴,盯著宋知嫻看了幾秒。

宋知嫻文雅地走到靠窗的56號桌子。

“是嗎?聽你多次提到你姨父,我倒是有這個設法結識你姨父。”

“嗬!你這小夥子,長得還人模人樣的,如何來欺負我這白叟家呢!你這不是明擺著耍弄人嗎?這書我拋棄,也不賣給你!”白叟盯著麥永哲,就像他是個十惡不赦的好人。

懷揣著這一枚硬幣,麥永哲去買雜誌,賣雜誌的是個年過半百的白叟:“冇有瞥見標價十元嗎?一元就想拿走,我還做甚麼買賣?”白叟打量著麥永哲,重新看向腳,大抵是感覺麥永哲穿著淺顯,是來拆台的,白叟撇了撇嘴說:“要拆台彆處去!”

“傳奇?”麥永哲饒有興味的問,他向來冇有感覺他的人生經曆有甚麼傳奇色采。像大多數到外洋留學的門生一樣,碰鼻,刻苦,對峙,鬥爭,最後成為美國公司在米國的總代理。和顧鵬飛比起來,他還差得太遠。

“你的誇獎讓我忸捏,不過我倒是想曉得我在宋蜜斯心中是如何的完美,能夠奉告我你真正的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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