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裡獨一一個女伴計見到李睿與丁怡靜出去,迎上前打了號召。
走到店門口,李睿鬆開丁怡靜的腰肢,與她並肩走入店裡。剛一出來,搶先入目標,不是櫥窗上擺放著的那些五顏六色的女鞋,而是屋頂的幾十盞小燈,好似繁星普通,敞亮卻不刺眼,給人感受如同置身於星夢空間,令人沉醉。
呂青曼這才道出內裡根由:“抓野兔不犯法,但他們是拿著火槍去的。”李睿道:“嗷,這就是該死了,明曉得持槍違法,還堂而皇之的端著火槍出去,那不是找挨抓是甚麼?”呂青曼道:“你侄子就這麼出來了,你小哥兒去公安局裡一探聽,人家放出話來了,要麼判三年,要麼交五萬塊罰金,把人給放出來。你小哥當然不樂意判刑了,可也拿不出那麼多錢來,傳聞你在市裡當了帶領,就跑過來找你,想求你幫手擺平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