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丁笑道:“不曉得就對了。如果你們曉得的話,也不會坐在這裡聽我講課了。我說的對吧?”
小楊懷著戴德之心,埋頭於一大堆質料當中。常常同一頁的幾十個數字加了三遍,卻加出了三個分歧的成果,隻能再加三遍。為了包管萬無一失,隔天還要再重新計算覈實一遍。
小楊是客歲進入律所事情的。
小楊是奔著結合所的大名頭而來的。來之前他並不熟諳陳明主任或是薛霏主任,因為這兩位的案子,幾近都是中高院的,冇有基層法院的。而張眉,倒是長年跑基層法院的,並且張眉彆名聲在外,小楊對張眉,早就已經如雷貫耳了。
冇多久,老丁講堂就開課了。在薛霏的建議下,律所辦理層達成了分歧定見,那就是,請老丁給新人做培訓。當然了,老丁也不是白講,是有酬謝的。
《法官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法官從群眾法院離職後,不得擔負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白人。”
都說對,請丁部長從速給我們指導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