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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後,文歌的父母把她的身份證藏了起來,製止她外出打工。
初四淩晨,大雪停了,孃舅趕著一輛馬車,親身把文歌送回家。
母親臉一沉,責備道:“你太傻了,如何能找一個大你十歲,還離過婚的男人呢。莫非你不怕彆人笑話你?”
文歌的父母偷看了她的手機資訊,又從打工的姐妹們嘴裡曉得,本身的女兒竟然跟一個離過婚,還大十歲的男人談起了愛情。更讓文歌父母不能接管的是:許誌豪有一個癱瘓在床的老孃。
父親教誨道:“文歌,許誌豪幫過你,應當感激他,但是,不能用婚姻來感激他呀。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千萬不能把本身便宜賣了。”
我歎著氣說:“白叟家故意機感到呀,她曉得本身的兒子死了,以是就跟隨而去。唉!這是天意呀。”
文歌的孃舅莫名其妙,等文歌哭累了,才喘氣著,把本身和許誌豪的故事講給孃舅聽了。
文歌哀傷地說:“我托一名朋友到許誌豪家,去看望他母親。朋友說:許誌豪的母親也在大年初三的早晨歸天了。”
文歌回家了,她問父母:“有人來找過我嗎?”
我俄然想起了紅領巾,便問道:“許誌豪是不是曾經送給你一條紅領巾?”
大年初三,文歌去給阿姨、孃舅拜年。下午俄然下起了暴雪,文歌被阻在了二十裡外的孃舅家。
文歌不想跟父母鬨僵了,她想:或許過幾年,父母就會瞭解她了。何況,她還小,兩、三年內也不會考慮結婚的事兒。
“文歌,你彆痛恨父母,說實話,父母這麼做,也是為了你著想呀。”我勸說道。
文歌如何也不明白,許誌豪如何跑到這兒來了?又是如何被凍死在路上了?
俄然,我想起來了,比來,村莊裡常常丟失衣裳。
有些人家曬在內裡的衣裳,莫名其妙就不見了。想必是被這些屍蟲偷走了,然後,建形成紅領巾。
文歌要求道:“爸、媽,許誌豪人非常好,又有技術,你們見了他,會喜好他的。”
“你也冇跟父母說過?”
文歌歎了一口氣,哀哀地說:“姐夫,我也想健忘許誌豪,但我忘不了呀。”
文歌的父母采納了判定辦法,他們把文歌的手機充公了,不讓文歌再跟許誌豪聯絡。
文歌和許誌豪幾次發資訊,打電話,讓文歌的父母發覺到了非常。
文歌點點頭,答覆:“是。這是許誌豪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送給我的禮品,我把它收藏在箱子裡,向來都捨不得戴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