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高仲學字[第3頁/共4頁]

高仲小跑到了張與可麵前,剛籌辦和張與可打號召,不過張與可便是先開口了:“字要一個一個漸漸練,這個急不得,我這有八個字,你照著寫便是,甚麼時候寫得我對勁了,我再教你四書五經,學成以後你便能夠參與來歲的孺子式了!”

“過了也就過了,這娃子聰明,晚一年對他而言該當算是功德兒纔對,急不得,急不得!”

見到高仲一起小跑了過來,張與可才收筆愣住。

楊三老和張與可之間最多的話題就是高仲,而楊三老對於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好朝著張與可刺探高仲的動靜。

高仲朝著張與可揖手伸謝,然後才走到石板麵前,看著石板。

在讀書人的天下,你隻要寫出一手好字,人家的纔會承認你的職位。

第二日,高仲也是早早的來到了黃桷樹下,因為現在高仲和張與可走得很近,並且高仲也規複了本來的聰慧,高巧兒也不再擔憂,也不再用揹簍送她,從家裡到黃桷樹的路程全看他一人。

然後張與可才走到楊三老的麵前,和楊三老一同坐了下來,喝起了下午茶。

現在這石板的頂部張與可龍飛鳳舞寫下了:“去沙存金,鐵杵成針。”八個蒼勁有力的字。

比及字乾了以後,高仲才端著碗到小溪邊打了一碗水,然後回到了石板前,用本身羊毫沾了水開端仿照張與可的字來。

這八個字如同拳頭大小,是標準的柳體字,這是用筆墨寫的,墨跡尚存。

即便是自家姐夫周生也是用不得這類羊毫,太貴了。

一整天的時候高仲就如許埋首在寫字當中,固然一天下來高仲的字還是冇有甚麼大的進步,但是這一天他的羊毫把握卻比明天要好了很多,現在高仲已經能夠感遭到本身的手腕已經找著了訣竅。

“哎,真是笨,小學的時候明顯已經學習過的,現在如何健忘了!”

看著這簡樸的八個字高仲也是跟著瞪大了眼睛,固然隻是八個字,但是高仲卻看出這內裡的不凡,現在高仲想要達到這個境地怕是冇有十來年的工夫是不成能的。

這一次高仲冇有自覺標持續照著張與可的字到臨摹,而是開端在石板上開端漸漸寫著:點、橫、豎等偏旁部首。這的確是小學教員教過的知識,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構成的,隻要講部首練好,然後再來寫字那就輕鬆多了。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