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爺, 這孩子長到這麼大已是不易, 小時候這女人多般難堪他,要他一個十歲出頭的孩子去後山給她采藥, 他小不知情, 不曉得後山有野豬有狼的, 幸運得了一條命返來,這刁婦整不死他, 又想了很多招子,樁樁件件我都有記錄, 彼蒼大老爺能夠按照我的記錄翻看,看看是不是刁婦先難堪繼子!”

孫氏連連叩首:“民婦不知是何罪行,明天是婆婆拉著民婦來告官的,她白叟家病剛好,民婦也是怕她有甚麼閃失。”

老族長又說道:“要說老邁冇管她,咋能夠呢,老邁走的時候柴炭、糧食、肉,全都留了,秦氏,你但是要滿足,老邁既然能掙到錢,就讓他出些米糧,老二媳婦來服侍你,這不是兩廂和美,這也是我當時要老二媳婦照顧你的啟事。一家人和和美美不是靠法度和虛無縹緲的孝道來綁架孩子,你需曉得,做父老要又父老的氣度,讓人由心去恭敬你,如果一味蠻狠耍狠,隻怕就是親生兒子,母子的交誼也全讓你糟蹋了。

如果淺顯民事訴訟,兩邊各請證人回嘴,太爺按照兩邊各自回嘴的論點,做出呼應的訊斷,可現在牽涉到三十多年前的一場性命官司,事情的本質就不一樣了。

王嬸說來講去,都在誇大親兒,而不是親兒的老邁一家,落到白日夜裡都乾活,還得挖野菜充饑的境地。

世人的目光又掃去孫氏那邊,孫氏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又聞聲太爺的驚堂木一拍,喝道:“孫氏,你婆婆是你推倒的?”

“李有勝,你有何話說?”

老族長老當益壯, 提及話來情感激昂,鏗鏘有力,又呈上一本簿子, 簿子年初已久,筆墨從舊到新,記錄了滿滿一大本,想來從李有勝幼時開端記錄, 隻是旁人不曉得。

李有勝說道:“如果開棺驗屍,我母親的屍身就是很好的證據,若要左證,我中間的這個孩子,便是左證。”說著何海林走上前來,朝縣太爺一揖。

更何況,你當時中邪風,可不是老二媳婦推了你一把嗎?”

***

不知為何,秦氏瞥見何海林頭皮都是緊的,咋咋呼呼的說道:“他一個孩子曉得甚麼,太爺,李有勝必定是拉攏了這孩子――”

驚堂木砰的一拍:“寂靜,證人上前說來!”

好一個食兒寢皮,放在秦氏身上再得當不過。

堂下又是一片嘩然,李有勝看起來比何海林年紀大太多,他母親過世時他尚且在繈褓當中,何海林當時候底子冇出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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