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在李有勝的內心留下深深的烙印,雖說疇昔快二十年,但當時小皇子的模樣還印在貳內心。

當時於氏是吏部侍郎家的嬌蜜斯,叔叔也在禁軍任職,又是李有勝的下屬,得此機遇,常常去於府,一來二去的便跟於氏瞧對眼了,於家慘遭秧禍之時,於氏年紀也有十五歲,正幸虧朝廷發配放逐的年紀以上了。

若不是都城出事,斷不會讓禦前行走的當紅大寺人劉好兒劉公公親率禁衛出京,要曉得寺人若無得了聖旨出京,便是極刑一條!

於氏不由得想起二十來年前家中那一場橫禍,時隔那麼久如同在麵前普通,嚇得臉發青,李有勝見狀,左手將她輕摟入懷,右手則偷偷伸向身後,腰間藏了一把軟劍,關頭時候是要拿命來搏的。

叫人忍俊不由。

幸虧四喜固然影象全無,卻閃現一片更敬愛的模樣,憨態可掬的神情實在是叫人感覺歡樂,於氏內心的那股子氣也消了,一家人歡歡樂喜起來。

嚴恒非常討厭這類行動, 言道:打獵怎能與殺雞相提並論。

當時禁衛齊齊喝采,天然也有人說小孩子愛說大話,誰曾想小皇子竟然在打獵時獵到一隻大雁,這可就是真本領了。

於氏內心更清楚的是,若不是有如許一個親王半子,她於家的案子永久也翻不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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