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欲加之罪(三)[第1頁/共3頁]

“哼!人證物證俱在,你另有甚麼可抵賴的!顧餘瀝擅自囚禁無辜百姓,按律理應押入牢中退役,來人……”

“你……”

“如何,又不敢了?”莊遠嘲笑道。

李氏端的一個聲淚俱下,哭訴道:“本來民婦也是不知的,隻是雲輕有一日送東西返來時神采慘白,描述蕉萃,民婦想著約莫是顧府的差事不好做,才累成這般,便想著帶點東西去看他。”

“那裡較著?是李氏的一麵之詞較著?一張捏造的手劄較著?還是一個早就被趕出山莊很有能夠對顧家挾恨在心的丫環較著?最最首要的是,事件的當事人――齊雲輕的證詞纔是最有效可取的吧?”

李氏抹了抹淚,接著道:“民婦受了一頓棍棒,歸去以後實在擔憂三弟的處境,就找了莊子內裡熟諳的人探聽,才曉得三弟竟相稱於被囚禁了!除了顧家人時不時讓他出來欺瞞我們的視野以外,就一向被關在莊子內裡的雅閣裡!我不幸的三弟啊!”

“這……”

顧宛捏著下巴不語。

碧桃卻全然冇有了當初在清宛山莊時的溫婉可兒,嘲笑道:“奴婢天然是來作證的,不過是為齊家人作證。”

齊雲林臉上透暴露痛苦:“草民老婆親眼所見,還能有假?本來覺得顧家人請雲輕是去做端莊差事的,誰曉得,竟然是將他囚禁了。若非草民的老婆奉告草民,草民還被矇在鼓裏,信賴了顧家人的花言巧語。”

“甚麼?”莊遠一愣,目光投在一開端就完整忽視了的小丫頭身上。

公堂之上,莊遠驚堂木一拍:“帶被告!”

“有。”碧桃不慌不忙從懷中取出一封通道,“齊三公子為了讓奴婢幫忙他給奴婢遞了封信,大人能夠驗驗筆跡。”

“不準誘拐證人!”莊遠喝道,“台下何人?有何證詞上報?”

齊雲輕的二嫂李氏哭鬨起來,肝腸寸斷、哀痛欲絕的模樣,如果顧宛不曉得她的本來臉孔,怕是還要信賴幾分,隻是、、、

“有根有據?我親眼看到的還要甚麼有根有據?!”

“顧餘瀝,你瞧瞧,你門生的筆跡你可還認得?”

“齊雲林,我問你,你狀告顧家人囚禁你三弟,可有憑有據?”

顧餘瀝順著來人的方向看去,不由得一愣。

一個乳臭未乾的小丫頭,還敢來公堂叫板!

“碧桃?!你如何在這裡?”顧餘瀝驚奇道。

“冇有甚麼曲解!”李氏喊道,“回莊大人,民婦有證據。”

真奇特,一個小女孩麵對如許的環境竟然涓滴不驚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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