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管家不說話了。李青又持續說道:“青茶坊,那但是我的心血呀。阿誰要五十兩。你先彆說話,我會奉告你為甚麼的。那青茶坊做的是來往客商的買賣,一天淨賺十兩,我不肯定幾天能蓋好,先算的是三天的代價,三天三十兩,二十兩是鋪子錢。你們把張家村村長等人打傷了,醫藥費每人五兩,如果有傷重的,我就吃點虧。他們一共十三小我,全都要在家療養十天,他們一人一天的人為是一兩銀子,十天十三小我就是一百三十兩。阿誰我算術不是很好,如果有算錯的,你們能夠吱聲。他們的錢是補償了,但是這十天就冇人給我事情了,如果他們毀約不給我乾活,他們是要雙倍補償我的,就是一天補償我二兩銀子,當然,這錢要你們出了,那就是兩百六十兩。再說張家村村口,村口和路都被你們打碎了,就連那片地都傷了,這個是要賠給張家村的。東西的錢就算在地裡吧,如許省著我一個個算費事,地就遵循兩畝地算,兩畝地賠十兩銀子吧。”
第二天第二小隊代替了第一小隊,吳石是第二小隊隊長,他遵循老邁的叮嚀,隻給了王家人水喝。
王管家說道:“不消問了,一共是五百六十五兩”。王管家聽著李青說的,他已經必定了此人必然是李青了,除了李青本人,誰能如許精於算計,這的確就是搶錢啊。並且說的那叫甚麼來由,的確就是狗屁來由。他開端還想要爭奪一下,談談代價,厥後乾脆都放棄了。
有人搬了一張小桌子過來,拿了紙筆,李青拿著箭在王掌櫃手臂上劃了一下,頓時衣服和手臂上就一道口兒,血流了出來。
李青說道:“那就寫成六百兩好了,華侈我這麼多時候,時候就是款項,剩下的當賠償我了。你放心,你們老爺會贖你們歸去的,我都替你們想好了。你前麵在寫上,如果王老爺不贖你們歸去,我會把你們送去衙門,說你們燒殺劫掠。等你們配處斬,我收到表揚後,再去跟官府說,我查到你們是王家教唆的了,王家讓你們假扮匪賊燒殺劫掠,是為了擴大權勢,今後籌辦造反。看甚麼看,彆傻著,從速寫。至於成果麼,你們是王家主子,這個官府很輕易查。你們又都已經科罪,官老爺不可否定本身之前的定案,隻能連王家也冤枉了。或許王家不冤枉,打的就是這個主張,隻不過讓我給粉碎了罷了。全寫上,一字彆啦。在最後蓋上指模。彆健忘寫上,他隻要兩天時候,明天我派人送信路上的時候也是算在三天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