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吳村契約[第1頁/共3頁]

王文生聽著李小的話,汗毛都豎起來了。想著他們四個大男人變成李小閨蜜的景象。又打了個暗鬥。

李小還設定了,除了她指定的人不能動以外,其他的都是民主拔取,三年一換,也就是說你乾的不好,大師有權力把你換掉。如果乙方做了侵害甲方好處的事,甲方能夠送官法辦,收回統統資產,並且把乙方百口趕出吳家新村。

李小給他們出了質料和地,蔣匠人派了兩個門徒監工。李小的要求是必然要健壯,她不要豆腐渣工程。

她挑媳婦失利,就找王文生去集會室。

李“我察看了幾天,倒是有小我選,但是不曉得吳天如何看,畢竟得吳天喜好。要不然找他過來問問,有冇有喜好的女人?你有冇有感覺哪個女人好,能夠先容給吳天的?“

李仁要結婚了,娶的是張村的女人,本來早就訂婚了,因為張家家裡有喪事,再加上男人們出征,這才擔擱下來了。

吳天帶著吳家村人去吳家村新址建房了。

李仁結婚,是族裡的大事。李小給李仁籌辦了一份大禮。李小在李家村的河邊上建了一個養雞鴨的莊子,名叫鴨堂。鴨堂實施股分製。李仁,張成,李小,吳天,王文生每人百分之二十的股分。由李仁辦理。這個股分作為李小給世人的結婚禮品。李之前冇給的補上,還冇結婚的先給了。一次性處理,今後就不要找他了。吳天和王文生她會在新吳村一人多給一套宅子。

王文生每天和李小在一起,對她說的這些亂七八糟的話,已經免疫了。就回道:“老邁是要給吳天說親嗎?”

李小讓吳天帶著要簽長工左券的人到李家。王文生唸了長工條目,吳家村人聽後都是鎮靜不已,李青常日對他們就很好了。他們誰也冇想到簽的長工報酬這麼好。他們以為,既然簽了左券,就是李家的長工,必定是店首要如何就如何的,李小對他們的要求,對他們來講冇有任何難度,反而是功德,誰都情願認字,誰都想產生不測的時候能做出精確的決定。隻是要家裡的白叟女人也去認字,怕是很難學會,但是店主不要求必然學會,隻是要求要去學罷了,如許就簡樸很多了。店主給他們的好處實在是太多了,彆說店主給安排百口人吃住,就光是受傷或是滅亡,彆家都是不管的,頂多是給點錢了事。店主這個條約連他們家人都保障了,本身如果有不測也不怕了。吳家村來的人都簽了左券,有些人歸去和其他家冇來的說了,然後又來了一些人。就連鄭裡正都動心了,但是他是官身,不能簽長工左券。鄭林跑去找李小,李民兵三隊的小隊長,本來就是他的人,如果他情願,他能夠簽約,並且民兵小隊是庇護李家的,有權優先選地,他百口人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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