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審判職員需求的是事情的顛末,這類小我主觀身分太多的陳述確切冇有甚麼需求。
“我們一向在想,現在是法治社會,統統要依法辦事呀,物權法都規定了,私宅是受法律庇護的,仆人具有無上的措置權,彆的任何人任何單位都冇法措置,以是我們天然是對峙本身的設法,一向冇有承諾。”
“那天,是我一小我去的,冇想到的是,他們竟然把我扣在了那邊,說不承諾拆姑息不讓我走,也不讓我對外聯絡。”
“厥後,他們找了我們本地相乾部分的人,來勸說我們,也是勸了幾次,見勸不成我們,就開端威脅我們了。”
“我怕他們強拆,以是那一段時候都在家裡,還在屋頂上升了一麵旗號,但是讓我如何都冇有想到的是,就在又過了三天的一個夜晚,就在我們伉儷倆睡著了時,俄然闖出去幾小我,直接用把我們捆綁起來,嘴裡塞了毛巾,再塞進麻袋,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