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毫無疑問是人生的轉折點。不過婚姻不該該是自覺標轉折點,固然還是有人自覺草率結婚。每小我都記得拜倫勳爵是如何投幣決定該不該向米爾班克求婚的。格蘭特先生講了一個故事,說有位至今還活著的英國公爵,當他還是侯爵的時候,寫信給一名已經約好一起去長畝(注:地名)觀察火車的朋友。在信中他寫道:“或許明天你看不到我了,你本身去長畝觀察火車吧。我從我的公爵父親大人明天說的話裡能夠聽出,我就要結婚了。”侯爵不但讓他的公爵父親為他遴選老婆,還讓他全權賣力籌辦婚禮的統統事件。公爵父親正式表示他已經為他遴選好了侯爵夫人,而他卻表示得整件事情和他毫不相乾一樣。我想聰明的名流不會這麼隨隨便便地挑選老婆的。要挑選一份職業,特彆是挑選一份神職更是如此。很多名流迄今為止都在冒死地擺脫神職的束縛。他們的藉口是太年青、冇經曆,他們有更喜好的職業,應當自在地做出其他挑選。我對這個解釋不想妄加批評。不過有需求指出,在做出婚姻承諾之前也要有一樣的顧慮。米爾頓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宣稱法律也不該該超出這個邊界,這麼率性而為。
第一章[第2頁/共12頁]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